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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版)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经营决策的科学性;以引进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管理队伍素质,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素质;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将管理层和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相结合,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采购、销售、财务等部门的基础管理工作,扎实落实一线员工的实际操作培训和考核;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4、项目实施风险

本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项目实施进度将影响项目的收益率。同时,公司若不能及时有效的开拓市场,消化新增的产能,将使公司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对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对此,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强化项目进程中的成本、质量、进度控制,注重对可能发生的不利条件及变化因素的预测与防范对策,以保证本项目按计划完成。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政府审批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给项目建设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对此,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新项目的审批情况说明

本项目尚需要取得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以及规划、施工等许可手续。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对公司完善产能布局和创新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手续。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和创新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监事会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公司根据经营环境变化、战略发展要求需要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4、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6月11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内容: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年产5,040万米5G用高端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开发与生产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对公司完善产能布局和创新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手续。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和创新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监事会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公司根据经营环境变化、战略发展要求需要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公司因营运之需要,需向上海银行杨浦支行申请人民币陆仟贰佰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银票承兑、外汇循环流贷、信用证开立、进口代付和远期结售汇。(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银行确认结果及公司最终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就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上述授信额度具体使用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落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江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公司因营运之需要,需要向江苏银行上海南汇支行申请叁亿肆仟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贸易融资,其中短期流贷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用于日常流动资金周转。前述授信额度中2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公司名下上海康桥镇秀沿路123号2-4、6-10幢房产做抵押担保;9,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为信用方式。(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银行确认结果及公司最终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就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上述授信额度具体使用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落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及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4、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5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6月11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廖明雄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内容: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年产5,040万米5G用高端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开发与生产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和创新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监事会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4、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7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1日

至2020年7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7月1日 13:00一14:00

(二)登记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新娥 联系电话:021-38299688-6666 传真:021-68121885 电子邮箱:Honghe_news@gracefabric.com 地址:上海浦东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