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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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0-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129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 涉案金额:借款本金人民币2亿元;利息215.3万元(利息算至2017年9月28日,后期利息按年利率13.26%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09.26万元和保全费5000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费用等。

● 公司对亿阳集团所负债务不能清偿部分向安徽华地恒基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担50%的赔偿责任。

● 根据法院判决,如果公司财产被强制执行,公司将向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进行追偿。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如果公司财产被强制执行,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诉讼情况概述: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安徽华地恒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地恒基”)、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不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安徽省高院”)(2017)皖民初46号民事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已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451号,公司的上诉请求部分成立。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3日和2020年1月14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9和临2020-014)。

二、执行裁定的主要结论:

日前,公司收到了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2020)皖01执235号和安徽省高院的《执行裁定书》(2020)皖执25号,主要内容如下:

1、亿阳集团偿还华地恒基欠款本金2亿元、利息215.3万元(利息算至2017年9月28日,后期利息按年利率13.26%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09.26万元和保全费5000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本案的执行费用等;

2、亿阳信通对亿阳集团所负债务不能清偿部分向华地恒基承担50%的赔偿责任。

3、本案指定由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特别说明:

1、公司财产如果被强制执行,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如有执行进展,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执行进展情况。

2、根据法院判决,如果公司财产被强制执行,公司将向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进行追偿。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13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对公司2019年年报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730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监管工作函》全文公告如下: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从主营业务经营、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财务数据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主营业务经营

1、关于主营业绩。根据年报,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34亿元,同比下滑41.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9亿元,较2018年-8473.16万元下降较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9亿元,较2019年-1864.74万元下降较快。请公司补充说明:(1)分信通行业、交通行业,结合报告期内老客户订单保有情况、新客户订单开拓情况量化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下滑较快的原因;(2)结合毛利率和期间费用率情况,量化分析报告期内扣非归母净利润为负值,且同比下降较快的原因;(3)结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具体情况,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且同比下降较快的原因和合理性;(4)充分提示主营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主营业务模式。根据年报,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电信运营商以及能源、医疗、交通、政府、广电等行业提供相关的自主研发的产品、平台、服务及行业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在电信运营商传统业务方面收入大幅下滑。请公司补充说明:(1)按照电信、能源、医疗、交通、政府、广电等行业,分行业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主要客户、具体业务包括提供相关服务或产品的情况;(2)分类型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提供产品、平台、服务及行业解决方案的详细业务模式,和收入占比。

3、关于计算机与通信业务。根据年报,报告期内计算机与通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亿元,同比下降32.56%,占营业总收入比重为95%;毛利率为63.53%,同比下降7.83个百分点;其中技术开发/服务营业收入6.12亿元,信息系统集成营业收入0.88亿元。请公司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公司提供技术开发/服务业务的具体内容和主要客户;(2)量化分析报告期内计算机与通信业务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3)结合同行业情况,说明公司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

4、关于智能交通业务。根据年报,报告期内智能交通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157.30万元,同比下降85.21%。请公司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智能交通业务的具体业务模式和主要客户;(2)量化分析报告期内智能交通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5、关于主要客户。根据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1.29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6.51%。请公司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名称、提供产品或服务类型、和公司的合作年限、销售额及占比,是否具有关联关系。

6、关于关联采购。根据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03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68.65%,其中关联采购额531.78万元。请公司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采购内容、和公司的合作年限、采购额及占比,是否具有关联关系;(2)关联采购价格的定价标准及是否具有公允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二、关于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

7、关于资金占用。根据年报,2019年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余额为6.15亿元,其中因涉及诉讼判决被执行扣划和司法拍卖金额1.45亿元,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4.71亿元。2019年新增资金占用发生额2791.02万元,原因为公司代控股股东偿还债务。公司称控股股东在重整过程中偿还,预计重整执行完毕时完成清欠。请公司补充说明:(1)2019年新增资金占用发生额2791.02万元的具体情况;(2)控股股东在重整过程中偿还6.15亿元资金占用的具体措施、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是否具有可行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8、关于违规担保。根据年报,报告期内,公司涉及控股股东的担保诉讼共计44笔,涉案本金47.09亿元,未诉担保本金2.61亿元,合计担保总额为本金49.70亿元。截至报告期末,预计负债期末余额11.75亿元,担保合同的综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22.31%。请公司补充说明:(1)预计负债期末余额11.75元的具体计算过程和依据,并说明与前期的会计处理是否具有一致性,若不一致,请充分说明原因和依据;(2)结合上述担保诉讼情况及进展,详细说明期末上述担保合同的综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22.31%是否具有合理性,会计处理是否谨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充分提示上述担保诉讼对公司产生的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三、关于财务数据

9、关于货币资金。根据年报,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价值12.39亿元,其中被司法冻结10.35亿元,履约保函保证金存款1341.41万元。请公司补充说明:上述货币资金被司法冻结的具体情况和原因,预计进展,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0、关于应收账款。根据年报,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4.05亿元,其中期末账面余额5.70亿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65亿元,计提比例为28.94%。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合计金额为1.22亿元,占比21.47%。请公司补充说明:(1)按照信通行业客户、交通行业客户和其他行业客户分别说明不同账龄区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说明是否具有合理性;(2)报告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名称、余额、所属行业、事由、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3)结合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形成及回款情况,说明回款情况是否正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准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1、关于存货。根据年报,2019年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58亿元。其中账面余额1.78亿元,主要为库存商品和工程用材料。请公司补充说明:(1)库存商品和工程用材料的主要构成、余额及用途,并结合公司业务模式和备货政策,说明期末库存商品和工程用材料余额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2)结合报告期内存货减值测试具体过程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2、关于无形资产。根据年报,2019年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1.08亿元。其中软件著作权期末账面价值为1.02亿元,报告期内计提减值准备4685.65万元。请公司补充说明:(1)上述软件著作权的具体情况,包括明细、取得方式、初始确认金额及依据;(2)报告期内上述软件著作权减值测试具体过程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于2020年6月19日之前,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披露。”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