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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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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锦泓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1

转债代码: 113527 转债简称: 维格转债

转股代码:191527 转股代码:维格转股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议案12和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未表决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茶亭东街240号三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5、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2.06、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2.0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2.08、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2.0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3、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4、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10、关于与杭州金投签署合伙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议案名称:11、关于相关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子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议案名称:1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2、议案名称: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2、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其中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2和议案13未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未表决通过。

议案11关联股东王致勤、宋艳俊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共计120,485,340股。议案12关联股东王致勤、宋艳俊、陶为民、周景平、PARK JUNGGUN、宋旭昶、夏天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共计126,381,4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成威、徐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