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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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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2020-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ST安凯 公告编号:2020-053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安凯华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凯”,公司持有其40%股权)于2020年6月15日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卷号为(2020)京0106民初13459号,案件内容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1、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安凯华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天马通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2、案件事由:

2015年11月20日,原告北京安凯与被告北京天马通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通驰”)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天马通驰向北京安凯购买安凯牌新能源客车。北京安凯按约定向天马通驰交付了全部车辆,但天马通驰未按约定将部分车辆投入运营,导致部分车辆不满足补贴申报要求而无法取得补贴。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补贴损失9,200万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律师费;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

二、判决情况

上述案件已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累计尚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合并列表如下:

本次公告诉讼金额合计为12523.51466万元(未包含尚未明确的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9.42%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1.1条的披露标准。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上述诉讼案件暂未形成终审判决,目前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会同律师等相关专业人员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卷号为(2020)京0106民初13459号的民事传票

2、民事诉状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