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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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2020-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4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宁波市镇海区国资监管部门、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且需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自愿锁定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由于该事项完成尚需履行前置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3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张元园女士(以下简称“转让方”)的通知,其与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上市公司29.99%的股权并拥有29.99%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转让方仍持有上市公司12.34%股份,转让方将不会主动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张元园变更为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张宏保、张元园变更为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股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48)。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及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宁波市镇海区国资监管部门、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且需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自愿锁定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3、由于该事项完成尚需履行前置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元园、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