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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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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0-061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十四时三十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佳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名,代表股份数为597,979,1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80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名,代表股份数为543,400,1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771%(含表决权委托);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计10名,代表股份数为54,579,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3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共计12名,代表股份数为55,159,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议案七、议案八、议案十六、议案十七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1,225,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259%;反对26,75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7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405,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4975%;反对26,7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5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1,204,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225%;反对26,77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7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385,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4605%;反对26,7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53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1,204,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225%;反对26,77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7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385,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4605%;反对26,7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53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1,225,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259%;反对26,75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7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405,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4975%;反对26,7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5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1,204,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225%;反对26,75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741%;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385,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4605%;反对26,7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5025%;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1,204,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225%;反对26,77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7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385,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4605%;反对26,7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53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1,204,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225%;反对26,77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7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385,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4605%;反对26,7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53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1,204,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225%;反对26,77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7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385,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4605%;反对26,7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53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1,204,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225%;反对26,75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741%;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385,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4605%;反对26,7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5025%;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1,204,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225%;反对26,77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7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385,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4605%;反对26,7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53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1,204,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225%;反对26,77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7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385,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4605%;反对26,7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53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1,204,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225%;反对26,77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7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385,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4605%;反对26,7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53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1,204,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225%;反对26,77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7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385,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4605%;反对26,7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53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1,204,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225%;反对26,77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7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385,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4605%;反对26,7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53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1,204,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225%;反对18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弃权26,5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4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385,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4605%;反对18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41%;弃权26,5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2054%。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1,204,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225%;反对26,75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741%;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385,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4605%;反对26,7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5025%;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二)》

表决结果:同意587,57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01%;反对10,404,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755,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379%;反对10,404,3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6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冯江、李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

1.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