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及特定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0-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0-056

债券代码:113031 债券简称:博威转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及特定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顺物流”)持有公司股份4,90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鼎顺物流为公司控股股东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宁波见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见睿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见睿投资为公司董事、总裁张明控制的公司。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鼎顺物流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7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944%。见睿投资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383%。

上述股份减持的期间均为自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0年 7月13日至2021年1月8日),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在股份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遵守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分别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并且,在窗口期内不得减持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以上减持比例按照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684,520,473股计算。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鼎顺物流、见睿投资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其发行前所持股份自博威合金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博威合金股份,也不要求博威合金回购该部分股份;履行期间为2011年1月27日至2014年1月26日,以上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鼎顺物流于2016年公司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期间作出如下承诺: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博威合金股份至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履行期间为2016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15日;以上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鼎顺物流于2019年公司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期间作出如下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博威合金股份,但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博威合金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锁定期的限制。本次交易结束后,因博威合金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履行期间为2019年6月6日至2020年6月5日;以上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鼎顺物流、见睿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股票价格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能否按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