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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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0-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0-053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0年6月16日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2,523.60万份

● 本次股票期权登记人数:982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2月22日及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及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董事会授出特定授权发行最多30,850,000股A股,以满足公司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3月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线上宣传栏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向董事会授出特定授权发行最多30,850,000股A股,以满足公司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对《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日:2020年5月13日

2、授予数量:2,523.60万份

3、授予人数:982人

4、行权价格:11.02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60日内(含年度报告公告当日),或有关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至年度报告公告之日止期间(以较短者为准);

2)公司审议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含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当日),或有关季度或半年度期间结束之日起至该定期报告公告之日止期间(以较短者为准);

3)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4)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5)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7、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的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行权有效期内,分别对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各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的成就系激励对象各行权期内的行权条件之一。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2020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剔除疫情影响)=2020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2020年经审计的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减少的合并营业收入。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情况如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公司本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20年6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美凯龙期权

2、期权代码(分二期行权):0000000489、0000000490

3、本次授予登记的人员及数量:

四、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授予的2.523.60万份股票期权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204.36万元,2020年-2022 年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