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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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2020-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0-005),其中持股5%以上股东张丹凤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

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及减持完毕或虽未减持完毕但减持期限到达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张丹凤女士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丹凤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004,500股,累计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0.7496%,已减持过半。因张丹凤女士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已到,其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2、减持前与减持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上述股东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2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报备文件

1、张丹凤女士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