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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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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0-02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下城区环城西路2号蝶来望湖宾馆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2020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沈仁康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本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2人,其中2人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黄志明先生、韦东良先生和戴德明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本公司在任监事10人,出席9人,其中1人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葛梅荣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刘龙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浙商银行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浙商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浙商银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建先生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选举任志祥先生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汪炜先生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浙商银行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浙商银行2019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及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浙商银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关于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关于2020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不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等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计票。

2019年度股东大会第14项议案、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2020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通过(其中2019年度股东大会中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第13项议案,关联股东共18家。其中,于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关联股东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港(香港)有限公司、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953,656,312股,均已回避表决)。

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尚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并将自核准之日起生效。届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王建先生及任志祥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汪炜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须报中国银保监会审核,任职将自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斌、俞晓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