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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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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0-047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6月16日在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成都科华明宇豪雅饭店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相关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7日向全体股东发出,详见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席刚先生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1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成都科华明宇豪雅饭店会议室。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注:上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部分董事和监事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

注:议案4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Universal Dairy Limited、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藏新之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数合计为733,061,054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沈亦文先生代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蔡丽、胡翔宇

3、律师见证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0-048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在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明宇豪雅饭店4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因本次会议为新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申请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以口头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席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以下7个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席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选举席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届满,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选举出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审计委员会:杨志达先生、黄永庆先生、Liu Chang女士,其中杨志达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沈亦文先生、黄永庆先生、席刚先生,其中沈亦文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永庆先生、杨志达先生、李建雄先生,其中黄永庆先生为召集人;

(4)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席刚先生、Liu Chang女士、李建雄先生、朱川先生、曹丽琴女士、沈亦文先生,其中席刚先生为召集人。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朱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名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同意续聘朱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曹丽琴女士、林永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

候选人曹丽琴女士的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候选人林永裕先生的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名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同意续聘曹丽琴女士、林永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郑世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名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同意续聘郑世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褚雅楠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名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同意续聘褚雅楠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李兴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朱川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同意续聘李兴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0-049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在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明宇豪雅饭店4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因本次会议为新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已申请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以口头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杨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出席会议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认真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芳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选举杨芳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0-050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此前已经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李兴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公司选举出了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随后,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即2020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5日);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具体名单如下:

1、董事长:席刚先生

2、董事会成员:席刚先生、Liu Chang女士、李建雄先生、朱川先生、曹丽琴女士、沈亦文先生(独立董事)、黄永庆先生(独立董事)、杨志达先生(独立董事)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审计委员会:杨志达先生(召集人)、黄永庆先生、Liu Chang女士

2)提名委员会:沈亦文先生(召集人)、黄永庆先生、席刚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永庆先生(召集人)、杨志达先生、李建雄先生

4)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席刚先生(召集人)、Liu Chang女士、李建雄先生、朱川先生、曹丽琴女士、沈亦文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3人,且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职工代表大会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即2020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5日)。具体名单如下:

1、监事会主席:杨芳女士

2、监事会成员:杨芳女士、李红梅女士、李兴华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经核实,上述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总裁):朱川先生

副总经理(副总裁):曹丽琴女士、林永裕先生

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郑世锋先生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褚雅楠女士

2、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李兴华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748930

传 真:028-80741011

电子邮箱:002946@newhope.cn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邮政编码:610023

五、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六、附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3、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4、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7日

附件:

一、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1)席刚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加坡国立大学亚太EMBA硕士毕业、上海高金-亚利桑那全球金融工商管理博士DBA(在读)。2004年加入公司。席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总裁、公司下属多家公司董事、中国奶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席刚先生于2018年获得中国奶业协会“2018年优秀奶业工作者(功勋人物)”荣誉称号。

(2)Liu Chang(刘畅)女士:1980年出生,新加坡国籍,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曾任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新希望乳业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3)李建雄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EMBA,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现任公司董事、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省创新型企业家、成都市“蓉漂计划”高层次创新人才,被授予成都市“诸葛精英”荣誉称号,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副会长、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平谷区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专家、清华大学PPP基金研究中心专家、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人大商学院管理实践教授、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和中国社科院MBA特聘企业导师。

(4)朱川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重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毕业,上海高金一亚利桑那全球金融工商管理博士GES(在读)。曾任成都光明乳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新希望乳业控股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昆明雪兰牛奶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公司下属多家公司董事、重庆市天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

(5)曹丽琴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长江商学院CFO班学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高级税务策划师、高级财务管理师、会计师。2008年加入公司。曾任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高级经理、新希望乳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西昌新希望三牧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公司多家下属控股子公司董事、重庆市天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以上非独立董事Liu Chang女士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分别通过Universal Dairy Limited、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694,393,94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81.3383%;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曹丽琴女士通过西藏新之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席刚先生、李建雄先生、曹丽琴女士有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席刚先生、Liu Chang女士、李建雄先生、朱川先生、曹丽琴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川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前述非独立董事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以上候选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1)沈亦文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地区长期居留权,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客座副教授、香港中文大学管理学院客座副教授、浙江大学商学院客座副教授。沈亦文先生曾于埃克森美孚中国、花旗银行、荷兰银行、渣打银行、澳新银行任职。

(2)黄永庆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美国Southern Methodist University法学硕士,中国律师资格。黄永庆先生曾任职于美国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3)杨志达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香港居民,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学士、香港理工大学专业会计硕士,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国际财务管理协会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其后曾任多间香港上市公司的副总裁或财务长、公司秘书及合资格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常务副会长、王朝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主席顾问、杨志达执业会计师审计师、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耳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时代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伯明翰体育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以上独立董事沈亦文先生、黄永庆先生、杨志达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明。前述独立董事未持有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以上候选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1、杨芳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会计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资格和澳洲会计师公会会员,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曾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指导及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前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清华大学首席财务官会计硕士行业导师,中国金融三十人论坛成员。

2、李红梅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毕业,注册税务师、会计师。2014年加入公司。曾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监事、财务部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河北新希望天香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监事等职。

3、李兴华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科技大学工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优能数码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深圳市乾德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监事中杨芳女士有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任职;李红梅女士通过西藏新之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李红梅女士、李兴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前述监事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以上监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朱川先生:请见上述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2、曹丽琴女士:请见上述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3、林永裕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农业大学农学学士,2009年加入公司。曾任杭州双峰乳业食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杭州新希望双峰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奶源基地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奶业协会饲养饲料与环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杭州双峰董事等职。

4、郑世锋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交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毕业、香港大学SPACE中国商学院金融市场与投资组合管理专业研究生文凭,2012年加入公司。曾任新希望乳业控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采购经理、高级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

5、褚雅楠女士:1990年出生。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会计师AAIA资格。2013年加入新希望集团,曾在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17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下属多家公司监事。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中,朱川先生、曹丽琴女士、林永裕先生通过西藏新之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林永裕先生还通过杭州金色衣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曹丽琴女士有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朱川先生、曹丽琴女士、林永裕先生、郑世锋先生、褚雅楠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川先生、林永裕先生、郑世锋先生、褚雅楠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前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李兴华先生:请见上述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