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6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开放申购和规模控制安排的公告

2020-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若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基金是否开放申购或其他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各家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次申购,除招募说明书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外,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限制。

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规模上限

本基金存在规模上限,并采用对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控制基金规模。具体方案如下:

(1)本基金规模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基金在开放日常申购过程中规模达到10亿元的,基金将暂停申购并及时公告,后续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申购并及时公告。

(2)若T日的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超过10亿元,将对T日所有有效申购申请按照统一比例给予部分确认,确保基金的总规模不超10亿元,比例确认结果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T+1日当日暂停申购业务,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比例确认结果及暂停申购业务的具体事宜进行公告。投资者T+1日提交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T+2日对该申请确认失败,投资者可在T+3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投资人申购费率按照单笔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最低限额的限制。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由基金财产承担。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对本基金的规模上限进行调整,详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4.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部(包括柜台直销和网上直销)。

(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直销柜台已开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已开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2、其他销售机构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的具体内容。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会投资国内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的风险、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科创板法律法规修改的风险等。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规模控制安排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18日

根据《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申购和规模控制安排的公告》的规定,2020年6月18日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657,以下简称“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

为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办理开放期申购与赎回业务后,本基金将采用对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对基金规模进行控制,控制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具体方案如下:

(1)本基金规模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基金在开放日常申购业务过程中规模达到10亿元的,基金将暂停申购并及时公告,后续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申购并及时公告。

(2)若T日的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超过10亿元,将对T日所有有效申购申请按照统一比例给予部分确认,确保基金的总规模不超10亿元,比例确认结果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T+1日当日暂停申购业务,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比例确认结果及暂停申购业务的具体事宜进行公告。投资者T+1日提交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T+2日对该申请确认失败,投资者可在T+3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投资人申购费率按照单笔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最低限额的限制。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由基金财产承担。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对本基金的规模上限进行调整,详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的具体内容。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会投资国内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的风险、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科创板法律法规修改的风险等。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