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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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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0-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0一028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于2020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6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7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关于增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关于增补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依法律程序解决新农开发与阿拉尔中泰纺织产权交易合同纠纷情况的议案》;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年度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0一029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九次监事会于2020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6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4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依法律程序解决新农开发与阿拉尔中泰纺织产权交易合同纠纷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0-030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7日 11 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阿拉尔市领先大厦12楼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7日

至2020年7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 2020 年 6 月 18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 年 6 月 18 日 10:00 至 19:30

(二)登记地点: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 75 号领先商业写字楼 11 楼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在传真或信函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信件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吴天昊 蒋才斌

(三)联系电话:0997一6378567 0997-6378568

(四)传真:0997一6378500

(五)公司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 75 号领先商业写字楼 12 楼

(六)邮政编码:843300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0-031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一师四团永宁镇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战略合作协议类型:战略合作协议。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履行对公司2020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不构成双方之间正式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后续合同的签订及合同内容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新疆兵团第一师四团永宁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四团永宁镇),隶属于新疆第一师阿拉尔市,地处天山南麓,拥有着得天独厚有机水土种植资源和牧业养殖资源,同时也有着特殊的产业优势和地域风情。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开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发布《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新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意见,促进乳业发展,建设南疆地区最大的黄金奶源带乳业基地,形成乳业全产业链产业集群,结合公司“两轮驱动”战略,与四团永宁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一)战略合作协议基本情况

本次双方合作,新农开发以优势的农业产业化运营平台和资金,整合四团永宁镇全域饲牧草资源,进一步推进产业链延伸,夯实“优质奶源”建设,将四团永宁镇打造为乳业重要的有机生态产业基地,也为新农开发下一步奶源基地建设实现快速扩张。同时,新农开发将以优势的运营能力和资源,协助四团永宁镇振兴壮大团企产业经济规模,实现高质量发展,助推农产品迈向高端化、品牌化,合作推进包括但不限于“一园一镇两基地”等一批标志性项目。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与四团永宁镇于2020年6月18日在新农乳业公司以书面方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三)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由于本协议为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

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战略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兵团第一师四团永宁镇人民政府

1、合作目标

共同打造:一园一镇两基地,实现农业产业化项目集团化发展。

2、合作项目

一园:甲方与乙方联合推动规划建设有机生态牧场主题观光公园(四团12连蝴蝶谷湿地),规划建设规模占地15万亩,其中湿地及周边草地5万亩,天然麻黄草地(10万亩)。

一镇:将乙方打造成有机食品体验小镇。富含牛奶、杏子、白酒文化主题商业街、体验馆打造农产品特色休闲观光小镇。

两基地:饲草合作基地、有机牧场养殖基地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到2025年达到20万亩。

3、合作方式

乙方积极引导自身除杏子和小麦种植以外全域范围内的青贮、苜蓿等养殖饲草种植耕地(约7万亩)等资源,以市场为前提,坚持优质优价原则,以土地流转、入股等方式给甲方提供优质饲草料,双方可共同打造养殖、种植专业连队。

甲方将与乙方规划建设有机牧场养殖基地等“一园一镇两基地”,乙方给与在土地规划、产业政策方面的优惠和扶持。甲方有义务优先招录用团镇职工进入企业公司,充分吸纳就业,同时以地方产业方式吸纳外部人员流入。

乙方负责提供土地资源、产业工人及产业扶持政策。

甲方负责投资、产业运营和管理。

双方的本次合作以市场为前提,同等条件下乙方承诺该基地的饲草和原料奶只能向甲方提供。

三、战略合作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利用各自的行业优势,增强双方在优质奶源等领

域的竞争力。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是双方形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的指导性文件,虽明确了合作的内容和协议的效力,但项目实施的具体进度及成效尚存在不确定性,尚需要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 报备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0-032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就阿拉尔

中泰纺织就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款项

进行法院调解程序并形成调解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拟诉前调解。

● 涉案的金额:2.69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如对方能按期支付剩余欠款,将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开发)全资子公司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化纤)与阿拉尔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中泰纺织)于2017年3月18日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及《补充协议》,以及担保方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中泰纺织),就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款项未按时履约支付事项,拟通过法院进行调解。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10万吨棉浆粕生产线全部有效经营性资产及配套设施(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通过两次挂牌,并经2017年4月新农开发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以11.7亿元价格转让给阿拉尔中泰纺织。新农化纤与阿拉尔中泰纺织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与相关《补充合同》,约定最迟付款日为2018年12月30日,截至目前尚欠我公司2.69亿元及相关利息。

2020年初,我公司准备提起仲裁并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但因突发疫情,原计划在乌鲁木齐提请仲裁因疫情防控尚未结束,造成问题解决限期不可控,恐难如期实现结果。同时,履约方阿拉尔中泰纺织公司因疫情影响,经营受到波及,资金链吃紧,立即偿付存在困难和风险。

二、调解情况

为有利于防控疫情,加快推进解决付款进度,促进复工复产,阿拉尔中泰纺织请求将仲裁方式变更为在本辖区内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本次未了交易付款事项。

经双方多轮磋商达成如下共识。一是确认截止2020年5月11日,阿拉尔中泰纺织欠付新农化纤转让款本金2.69亿元,双方于2017年3月18日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所涉及的付款利息和其他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二是新农化纤同意解除对阿拉尔中泰纺织的诉前财产保全;三是第一笔款项于诉前财产保全解除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转让款1000万元、第二笔于2020年12月20日前支付5900万元(对于新农化纤欠付阿拉尔中泰纺织的2000万元认缴出资款,在本次履行时进行冲抵);第三笔于2021年12月20日前支付1亿元;第四笔于2022年12月20日前支付1亿元。四是以上款项如有任何一笔未按规定的时间支付,则新农化纤有权就剩余未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五是新疆中泰纺织就阿拉尔中泰纺织的付款责任承担连带付款担保义务与原协议担保约定不变。此调解方案,不违反法律规定。

三、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公司将积极加强与阿拉尔富丽达及新疆富丽达沟通与协商,积极催收相关款项,若磋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后续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及避免损失,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二)本次资产出售剩余未收回交易价款涉及的潜在纠纷风险,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0-033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收到公司职工监事毛海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毛海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毛海勇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毛海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0-034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0年新疆

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定于2020年6月24日下午15:00-17:30参加由新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2020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微信号:p5w2012),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15:00一17:30。

出席本次集体接待日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白宏本、董事会秘书吴天昊、财务总监陈争跃。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