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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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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版)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4,785,332.89元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自筹资金39,663,913.08元投入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PPP项目,上述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7年3月5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01730002号《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3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临沂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8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临沂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将上述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6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武夷山PPP项目”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8年8月2日,公司实际使用本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月2日,公司将上述6,500万元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实际使用6,500.00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于2020年1月3日到期。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5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公司2018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4月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原计划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1,130.51万元及其利息净额2.70万元,以及“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PPP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合计11,133.21万元投入“武夷山PPP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9、临2018-030、临2018-032、临2018-039)。报告期内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9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实际使用6,500.00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将于2020年1月3日到期。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50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账号:20335078200100000125601)。

2、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2019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永兴博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余额5,00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提供保证担保发生诉讼纠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6054000001618)的资金划扣51,338,807.55元。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2019年度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博天环境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博天环境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无法归集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500万元,保荐机构向其发送整改意见函,要求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除上述情况外,博天环境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也执行了相关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况。

备查文件

1、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8日

附表1: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2020年6月3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于北京出具(2020)京仲裁字1119号裁决书中约定:公司返还高频环境原股东许又志、王霞及王晓合计70%的高频环境股权,未支付的1.5亿现金对价部分无需支付。高频环境原股东返还本公司股票对价款20,000万元,其3,000万元定金无需返还。

附表2:

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0-053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9层精进轩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10日

至2020年7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另行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本人身份证、能够表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要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在出席股东大会时提交公司核对),信函、传真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的时间为准。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9层)。

3、登记时间:2020年7月8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16:30.

4、本次会议入场时间: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需于2020年7月10日下午14:20前入场。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时间为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10-82291995;

传真:010-822891618;

邮箱:zqb@poten.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9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政编码:100011。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0-058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使用的金融债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满足公司2020年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2019年度项目中标情况,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金融债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前述金融债务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借款、开立票据、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信托等。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决定申请授信的具体条件(如合作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8日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形成保留审计意见的基础

2018年9月12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43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博天环境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博天环境公司2018年11月将高频美特利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频公司”)纳入合并范围。2019年5月21日,高频公司原股东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解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要求返还高频环境70%股权。2020年4月24日,博天环境公司与高频公司原股东签署《关于收购高频美特利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及有关争议的和解协议》,协议约定:相关交易协议全部解除,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已履行的部分相互返还,即高频环境原股东向公司返还股票折价款20,000万元,公司合计返还70%的高频环境股权;公司已支付的3,000万元定金高频环境原股东无需返还。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博天环境公司对高频公司投资余额388,770,514.51元,根据回购协议博天环境公司2019年度对高频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8,770,514.51元。2019年合并范围不包括高频公司。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没有取得能够支持公司针对该事项会计处理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基本情况

审计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博天环境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20,615,180.84元,且2019年12月31日,博天环境公司流动负债总额高于流动资产总额3,152,663,315.28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四、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博天环境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的意见及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于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我们尊重其独立判断。

2019年度由于仲裁纠纷、业务发生重大调整等内外部原因,公司首次出现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对审计意见予以理解、并且非常重视,已经与公司管理层就消除保留事项和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举措进行了深入讨论。

公司高度重视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或有影响,已经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及消除影响的措施

因高频环境不配合公司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没有取得能够支持公司针对该事项会计处理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020年4月24日,公司与高频公司原股东签署《关于收购高频美特利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及有关争议的和解协议》,协议约定:相关交易协议全部解除,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已履行的部分相互返还,即高频环境原股东向公司返还股票折价款20,000万元,公司合计返还70%的高频环境股权;公司已支付的3,000万元定金高频公司原股东无需返还。

上述和解协议的签订及业绩补偿承诺的终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6月3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下达《裁决书》,依据双方《和解协议》约定的内容形成终局裁决。

公司将与高频环境原股东保持积极沟通,按时履行、并敦促高频环境原股东按时履行《和解协议》相关约定,尽快消除保留事项带来的影响。

2、公司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说明及消除影响的措施

公司2019年受流动性收紧影响,现金流紧张导致偿债能力下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挑战。公司管理层采取了相关措施改善流动性,预计能够获取足够的资金以支持本集团可见未来十二个月的经营需要。

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以下措施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公司进一步聚焦工业和市政水处理两大主业领域,减少投资类项目,实现战略回归,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确保公司在建项目和运营项目正常推进,为公司持续正常经营提供有力支撑;

(3)进一步提高财务风险应对能力,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总额,保障公司业务健康稳定发展。公司通过出售水务资产,提前收回投资,不仅可以回笼资金,也可以减少再投资金额和项目贷款债务,降低资产负债率;

(4)聚焦主业的同时,持续控制成本、费用等,优化组织架构、人员,有效减低运营成本,提高人均劳产率等指标;

(5)在上市公司层面,积极推进引入战略股东的工作,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融资环境和流动性,并且通过定增补充营运资金,为公司2020年乃至今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打下基础。

特此说明。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8日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意见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尊重审计机构的独立判断和发表的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非标准审议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我们将高度重视和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落实相应措施的执行情况,尽快消除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胜军 杨波 沈薇薇

2020年6月18日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作出的关于2019年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尊重会计师的独立判断,对此表示认可和理解。

2、监事会同意《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说明。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