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6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公告编号:2020-053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且已于2020年3月27日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年6月19日9:30一11:30,13:00一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20年6月19日9:15一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 胡长青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于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04,608,200股,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8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53,789,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3943%。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内上市股份股东(代理人)共73人,代表股份91,933,313股,占公司在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651%。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27,729,1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971%。

(2)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060,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72%。

概没有赋予持有人权利可出席本2019年度股东大会但只可于会上表决反对决议案的公司股份。

其中:

1、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28人,代表股份422,324,104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总数的25.2901%。

2、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51人,代表股份233,591,484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总数的33.0686%。

3、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出席情况:

H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97,873,775股,占公司H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总数的37.454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核数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十一项普通决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和五项特别决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详细表决情况请见本公告后所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内容如下:

普通决议案十一项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8、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分配的议案

9、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五项

12、关于取消部分子公司担保额度并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13、关于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4、逐项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4.1 发行规模

14.2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14.3 债券期限及债券品种

14.4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14.5 募集资金的用途

14.6 债券担保

14.7 偿债保证措施

14.8 决议的有效期

14.9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15、逐项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5.1 发行规模

15.2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15.3 债券期限及债券品种

15.4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15.5 募集资金的用途

15.6 债券担保

15.7 偿债保证措施

15.8 决议的有效期

15.9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16、逐项审议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6.1 发行规模

16.2 存续期限

16.3 票面利率

16.4 发行对象

16.5 募集资金的用途

16.6 决议的有效期

16.7 关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公司委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会议点票的监察员。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石鑫、周雪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十九日

■■■■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公告编号:2020-054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3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投资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期限为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办理证券投资相关事宜。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公告编号:2020-056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

及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

投票结果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5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

近日,公司接到香港联交所通知,其认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3名自然人股东系通过港股通持有公司H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投票指示应通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系统做出,不能进行现场投票,故该3名H股自然人股东于本次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无效。根据香港联交所的通知,公司相应调整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果,本次投票结果调整后,表决结果不变,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调整后的股东大会出席及投票情况如下: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14:00起依次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15日9:30一11:30,13:00一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15日9:15一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 胡长青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于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04,608,200股,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0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2,181,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0264%。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内上市股份股东(代理人)共100人,代表股份183,264,600股,占公司在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094%。

概没有赋予持有人权利可出席本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只可于会上表决反对决议案的公司股份。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6,969,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41%。

(2)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5,211,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22%。

其中:

1、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58人,代表股份107,919,421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总数的6.4626%。

2、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46人,代表股份75,345,179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总数的10.6663%。

3、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出席情况:

H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78,916,714股,占公司H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总数的14.9377%。

(二)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有权出席公司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76,302,950股,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3,861,300股,占公司境内上市股份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73%。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内上市股份股东(代理人)共101人,代表股份183,861,300股,占公司在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7373%。

概没有赋予持有人权利可出席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但只可于会上表决反对决议案的公司股份。

其中:

(1)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58人,代表股份107,919,421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总数的6.4626%。

(2)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47人,代表股份75,941,879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总数的10.7508%。

(三)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有权出席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并于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28,305,250股,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916,714股,占公司H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377%。

概没有赋予持有人权利可出席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但只可于会上表决反对决议案的公司股份。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核数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三项特别决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详细表决情况请见本公告后所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内容如下:

特别决议案三项

1、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拟为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均已回避表决上述三项议案。

(二)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三项特别决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详细表决情况请见本公告后所附《公司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内容如下:

特别决议案三项

1、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拟为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均已回避表决上述三项议案。

(三)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三项特别决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详细表决情况请见本公告后所附《公司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内容如下:

特别决议案三项

1、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公司委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会议点票的监察员。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石鑫、周雪

3、结论性意见:虽然本次股东大会存在出席和投票情况调整事项,但不会影响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