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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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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9:15至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70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田泽新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2人,代表股份数 4,733,064,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330%。其中中小投资者共8人,代表股份33,057,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4人,代表股份2,842,57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8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2人,代表股份4,721,5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2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1,890,492,0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51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6人,代表股份28,335,4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35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公司董事、监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1. 非独立董事田泽新

同意4,731,830,3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3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1,823,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2676%。

2. 非独立董事文振富

同意4,731,832,1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4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1,824,9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2731%。

3. 非独立董事陈志祥

同意4,731,830,3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3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1,823,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2676%。

4. 非独立董事关杰林

同意4,731,830,3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3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1,823,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2676%。

5. 非独立董事黄忠初

同意4,731,830,3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3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1,823,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2676%。

6. 非独立董事钟儒耀

同意4,731,830,3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3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1,823,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2676%。

(二)《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1. 独立董事李锡元

同意4,732,952,9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7%。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2,945,8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36%。

2. 独立董事杨汉明

同意4,732,953,8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7%。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2,946,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63%。

3. 独立董事李银香

同意4,732,952,9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7%。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2,945,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36%。

(三)《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 股东代表监事杨贵芳

同意4,731,860,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46%。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1,853,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3579%。

2. 股东代表监事郭剑安

同意4,731,861,1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46%。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1,853,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3606%。

3. 股东代表监事张堂容

同意4,732,580,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8%。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2,573,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53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姗姗、涂岑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湖北能源《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预通知于2020年6月11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6月19日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在公司37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加会议董事6人,视频参加会议董事3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田泽新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推选田泽新先生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推选文振富先生、陈志祥先生任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工作经历和专业特长,会议选举成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分别是:

(一)战略委员会

由田泽新、关杰林、杨汉明组成,其中田泽新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由杨汉明、文振富、李锡元组成,其中杨汉明任主任委员。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李锡元、陈志祥、李银香组成,其中李锡元任主任委员。

(四)提名委员会

由李银香、田泽新、杨汉明组成,其中李银香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文振富先生任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文振富先生简历请阅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6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李昌彩先生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丁琦华先生、金彪先生、周江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江先生任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高管简历请阅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6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周江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郑小银先生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郑小银先生简历及通讯方式请阅附件。

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6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试行)〉的议案》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试行)》全文于2020年6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附件: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附件:

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文振富,男,1961年7月出生,农学学士学位,第十、十一届湖北省委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历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司长,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副主任、主任,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文振富先生不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昌彩,男,1965年5月出生,硕士学位,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北能源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湖北能源集团峡口塘水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昌彩先生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40,700股;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丁琦华,男,1964年4月出生,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流域枢纽运行管理中心(三峡枢纽建设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丁琦华先生不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金彪,男,1969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北能源集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监事。

金彪先生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26,500股;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江,男,1975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兼任湖北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湖北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三峡财务有限公司董事。

周江先生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69,200股;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郑小银,男,1974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管理部主任,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企管与法务部主任。

郑小银先生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0,000股;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郑小银先生通讯方式:

办公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电子邮箱:hbnyzq@hbny.com.cn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6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预通知于2020年6月11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6月19日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在公司3808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现场参加会议监事2人,视频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杨贵芳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的议案》。

会议推选杨贵芳先生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郭剑安先生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副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