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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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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欧粮食产业(阿拉尔)有限公司构建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20-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0-035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欧粮食产业(阿拉尔)有限公司构建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战略合作协议类型:战略合作协议。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履行对公司2020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不构成双方之间正式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后续合同的签订及合同内容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中欧粮食产业(阿拉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欧粮食),是一家以阿拉尔规模化种植功能性饲草、养殖生态黑猪的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创新+智慧供应链”聚集并合理配置现代生产要素,以订单农业、有限合伙、风险管理等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产业融合、农户带动、技术集成等效能的样板区和农业产业兴旺引领区,构建国际领先水平的阿拉尔田园综合体和阿拉尔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体系的公司。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开发),根据国家有关赋能帮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法规,由中欧粮食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向退役军人提供的赋能帮扶的行动,现与中欧粮食构建战略合作协议。

(一)战略合作协议基本情况

本次合作,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阿拉尔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构建项目合作,达成一致意见,并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与中欧粮食于2020年6月18日在一师阿拉尔市以书面方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三)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由于本协议为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

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战略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中欧粮食产业(阿拉尔)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标

共同构建“阿拉尔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体系”。

(二)合作方式

1、双方就亚欧粮食(阿拉尔)论坛、国学(阿拉尔)论坛、中国文化(阿拉尔)论坛等国际论坛活动达成合作意向,初步计划年底前召开一次,具体会址等内容待进一步商榷。

2、双方就建立中科院专家(阿拉尔)工作站达成合作意向,暂定工作地点设在阿拉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内,后期机会成熟后,新建工作地点。

3、双方就新农乳业赋能帮扶退役军人计划达成合作意向,暂计划以新农乳业的酸奶等产品为切入点,从订单、生产、供货、销售等环节进行合作,乙方按照甲方专用logo进行订单生产,甲方按照乙方实际产能制定订单。

4、双方就国际农业达成合作意向。

三、战略合作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利用各自的行业优势,增加公司产品销量,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高公司品牌竞争力。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是双方形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的指导性文件,虽明确了合作的内容和协议的效力,但项目实施的具体进度及成效尚存在不确定性,尚需要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