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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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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0-04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表决票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0年6月17日提交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2020年6月19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共计收到15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现根据董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毛长青先生、袁定江先生、廖翠猛先生、张坚先生、王伟平先生、王义波先生、马德华先生、林响先生,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桑瑜女士,北大荒中垦(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罗永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庞守林先生、唐红女士、陈超先生、戴晓凤女士、高义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等相关文件。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等,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及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应当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生效要件。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及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应当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生效要件。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70,00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综合授信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信用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保证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保证担保均由湖南隆平种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来使用该授信额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核查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毛长青:男,1972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农业部政策体改法规司科员、副主任科员;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中心高级经理、战略发展总部总经理助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研究所农业与食品饮料行业资深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农林牧渔行业首席分析师、首席策略师、研究部执行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信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毛长青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在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的中信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在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共同参股的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8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袁定江:男,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金融系金融专业,武汉大学EMBA。曾任珠海市农渔委主办会计、珠海市财政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业务主办、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最近5年均任公司副董事长,曾兼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袁定江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331,1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廖翠猛:男,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研究员。曾任汉寿县鸭子港乡政府乡长助理,湖南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公司经营部经理,湖南省两系优质杂交水稻开发公司经理,湖南农平杂交水稻种子公司总经理,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发部主任,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副书记。最近5年均任公司董事,曾兼任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执行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廖翠猛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9,378,33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坚:男,1970年出生,上海外国语大学文学学士,并拥有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曾就职于法国巴黎百富勤、东方证券、道琼斯等国内外证券公司和资讯机构,从事于企业融资、证券分析、经济新闻报导等方面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同时兼任中信港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信兴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董事。

张坚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党委书记,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永根:男,197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垦国邦(天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现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北大荒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大荒中垦(深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大荒中垦(广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罗永根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北大荒中垦(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垦投资”)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在公司股东中垦投资的母公司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副总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伟平:男,1972年出生,博士学历,副研究员,现任本公司董事,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水稻国家工程实验室(长沙)副主任、中国作物学会水稻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植物学会种子科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国际稻作发展论坛理事会第一届理事会副秘书长、湖南省作物学会常务理事。

王伟平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担任副主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义波:男,1956年出生,河南农业大学农学专业学士,中共党员,研究员。曾任河南省农科院研究室主任、粮作所副所长;北京中科华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科泰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先后获河南省玉米育种首席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劳动模范、全国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14年获科技部创新创业人才、2017年获“中国种业十大杰出人物”,并被评为科学中国人二〇一七年度人物特别奖“科技型企业家奖”。现任本公司董事,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育种专家兼联创种业科学院院长、研究员、中国种子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种子协会玉米分会副会长、北京作物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种子协会副会长。

王义波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5,076,106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德华:男,196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曾任天津市黄瓜研究所育种室主任、副所长、所长、书记,荷兰纽内姆公司亚太开发经理。最近5年均任天津德瑞特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天津市绿丰园艺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天津冬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裁。

马德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65,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响:男,1979年出生,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曾就职于中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从事财务、投资、国际市场和审计等方面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中农威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信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林响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副总监,在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的中信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共同参股的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桑瑜:女,1977年出生,北京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同传硕士、约翰霍普金斯商学院金融学硕士。曾就职于财政部国际合作司、世界银行总部发展经济学研究局、中信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从事国际财经合作、多边银行扶贫项目管理、公司治理、跨文化沟通等方面工作,现任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信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桑瑜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在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的中信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共同参股的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庞守林:男,1965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就职于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兼任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常务理事,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公司金融、农业经济。曾出版《中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研究》、《企业并购管理》等多本著作,发表过《中国主要农产品成本结构及竞争优势分析》、《中国主要农产品国际贸易优势分析》等多篇文章,主持制定“十三五”制造业发展规划,并参与多家公司的战略咨询工作。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庞守林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唐红:女,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系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会计与审计理论与实务。曾任具有证券期货审计与评估资格的长沙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首席合伙人,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第二合伙人、湖南分所所长,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兼任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惩戒委员会委员,湖南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湖南省知识分子联谊会常务理事。曾主持完成湖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审计师行为异化及其治理研究》等省部级项目2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1项,出版专(合)著《人性、产权与独立审计管理制度安排》、《能力扶贫导向的绩效测度与管理研究》。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唐红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超:男,1965年出生,民盟党员,博士,现任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农业大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点负责人。兼任南京农业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陈超先生的研究领域为水稻产业经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农业知识产权管理、农业产业链管理。近年来,陈超先生主持国家社科重大专项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博士点基金1项、国家转基因新品种重大培育专项1项、农业部948项目2项、农业部各类委托项目20余项,出版专著2部,在国内外权威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陈超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戴晓凤:女,1960年出生,硕士生导师,金融学教授,在湖南财经学院(于2000年与湖南大学合并)、湖南大学从事金融教育工作34年。1983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金融系,2001年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外国经济思想史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现为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全国政协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民盟湖南省委员会副主委。现任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戴晓凤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义生:男,1972年出生,北京市道融律师事务所主任。主要执业领域是企业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农业农村法律事务、土地法律事务。发表过《对股份合作企业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等数篇文章,是《农业法律基本问题研究》、《美国农业立法》等专著的主要撰稿人之一。

高义生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0-049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表决票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0年6月17日提交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2020年6月19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共计收到5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现根据监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彭光剑先生、傅剑平先生、陈红怡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及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应当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生效要件。

二、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彭光剑:男,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MBA,副研究员。曾任湖南省原子能农业应用研究所科研开发管理科科长,辐照开发室主任、所长助理,湖南省原子能农业应用研究所副所长。最近5年均在公司任职,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执行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彭光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傅剑平:男,197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2月自中国光大银行进入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曾任财务部会计、中信期货公司财务经理、重庆中信黔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中信基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重庆中信沪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中信基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傅剑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红怡:女,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研究员、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财务科科长、计财处处长。现任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副主任、党委委员,本公司监事。

陈红怡女士在公司股东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担任副主任、党委委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0-050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声明人庞守林、唐红、陈超、戴晓凤、高义生,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庞守林、唐红、陈超、戴晓凤、高义生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0-051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庞守林、唐红、陈超、戴晓凤、高义生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 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0-052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章程其余条款保持不变。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日

(下转1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