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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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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2版)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0-05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7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7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30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1.1选举毛长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袁定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廖翠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张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罗永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王伟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选举王义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8选举马德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9选举林响先生公司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选举桑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2.1选举庞守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唐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陈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4选举戴晓凤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5选举高义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3.1选举彭光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2选举傅剑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3选举陈红怡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和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议案1至议案3需逐项表决;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5至议案7应当以议案4审议通过为生效要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0年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1)。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8楼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410125

3、电话:0731-82183880

4、传真:0731-82183880

5、联系人:罗明燕、刘纤纤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期限: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8

2、投票简称:隆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数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讨论的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各位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董事候选人毛长青先生、袁定江先生、廖翠猛先生、张坚先生、罗永根先生、王伟平先生、王义波先生、马德华先生、林响先生、桑瑜女士、庞守林先生、唐红女士、陈超先生、戴晓凤女士、高义生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资格合法。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毛长青先生、袁定江先生、廖翠猛先生、张坚先生、罗永根先生、王伟平先生、王义波先生、马德华先生、林响先生、桑瑜女士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庞守林先生、唐红女士、陈超先生、戴晓凤女士、高义生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独立董事:任天飞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陈 超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