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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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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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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关联监事朱莹回避了本次表决;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暨要求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以上第一、二、三、四、六、七、八、九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本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等程序实施了监督,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后,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适应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损失的行为。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内部监督有效。

六、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地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制度要求,及时、公平、准确、真实、完整地进行了信息披露。

八、对计提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减值准备计提及报废资产事项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减值准备计提和报废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九、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O年六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0-060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以下简称“报告正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下简称“报告全文”)。因《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未经审计,部分财务科目数据与《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一定差异。基于上述原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中部分科目数据期初数需相应进行调整。现对报告正文及报告全文相应内容予以更正,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一、报告全文及正文中“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更正后:

二、报告全文及正文中“第三节 重要事项”之“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更正前:

更正后:

三、报告全文中“第四节 财务报表”之“一、财务报表”

更正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更正后:

1、合并资产负债表

更正前: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更正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文件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司为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六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0-049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73,765,671.56元,按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5,972,158,181.61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 311,306,655.6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5,660,851,525.95元。

经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资金状况,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本事项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六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0-050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0年报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事务所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信息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本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2019年度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公正、客观、真实、完整地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其出具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审计团队工作认真严谨、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期1年。

3.本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第七届第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ST银亿 证券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0-051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项目开发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在已发生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基础上,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100亿元(含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新增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尚须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新增担保总额100亿元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同时,上述被担保对象中,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持股股东原则上将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由该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为上市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担保25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子公司项目开发及实业投资。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8年8月31日,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苏滩573号八楼,法定代表人熊续强,注册资本402,798.99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汽车零部件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42,866.22万元,总负债 402,160.09万元,或有事项总额(主要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抵押,下同)306,544.74万元,净资产1,040,706.12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2011年反向收购,母公司无具体经营业务),利润总额-569,512.92万元,净利润-569,515.82万元。

2、为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00,000万元,该资金用于实业投资及公司日常运营。

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2月16日,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高新商用房A1-206-5室,法定代表人方宇,注册资本755,669.06万元,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24,312.74万元,总负债73,559.97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750,752.76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85.58万元,净利润-685.58万元。

3、为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0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实业投资。

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3月7日,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十号372室,法定代表人方宇,注册资本33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49,293.57万元,总负债43,988.97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205,304.60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75,800.84万元,净利润-75,800.84万元。

4、为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新增担保8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

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8月8日,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扬子江北路8号3幢103室,法定代表人王向东,注册资本4,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制造,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5,219.24万元,总负债82,937.43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7,718.19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739.27万元,利润总额-6,624.02万元,净利润-7,336.04万元。

5、为宁波恒晖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新增担保6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汽车零部件生产经营。

宁波恒晖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5月15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经十路1号2幢,法定代表人王向东,注册资本4,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制造、批发及零售,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858.20万元,总负债11,052.88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2,194.6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79.70万元,利润总额-3,366.21万元,净利润-3,366.21万元。

6、为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5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子公司项目开发。

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4年12月6日,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国际发展大厦404B,法定代表人方宇,注册资本42,405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69,996.96万元,总负债1,028,437.07万元,或有事项总额187,367.48万元,净资产141,559.89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648.18万元,利润总额-1,667.86万元,净利润-3,459.02万元。

7、为南昌银亿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9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望城项目开发。

南昌银亿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4月11日,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璜溪大道19号920室,法定代表人俞建斌,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9,863.91万元,总负债52,194.86万元,或有事项总额69,250万元,净资产-2330.95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4054.42万元,净利润-4054.42万元。

8、为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增担保2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物业管理及日常经营。

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1月17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迎春街88弄13号三楼,法定代表人屠赛利,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6,450.74万元,总负债33,182.86万元,或有事项总额74,250万元,净资产13,267.8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117.37万元,利润总额4,180.57万元,净利润2,950.47万元。

9、为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新增担保30,000万元,该该资金用于公司日常运营。

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9月27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48号,法定代表人方宇,注册资本8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住宿、美容、美发、游泳,商场,特大型菜馆等,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3,889.03万元,总负债94,522.23万元,或有事项总额114,250万元,净资产59,366.80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586.89万元,利润总额-13,136.75万元,净利润-13,136.75万元。

10、为宁波银亿海尚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担保30,000万元,该资金用于公司日常运营。

宁波银亿海尚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6月4日,注册地址宁波镇海区骆驼街道东邑北路518号,法定代表人方宇,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自有房屋租赁,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5,811.28万元,总负债20,674.84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00万元,净资产5,136.44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0.95万元,利润总额-5,117.13万元,净利润-5,117.13万元。

11、为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3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丹府一品项目开发。

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1月21日,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丹阳路59号3-06,法定代表人蔡振林,注册资本3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6,011.86万元,总负债107,773.56万元,或有事项总额18,000万元,净资产8,238.30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80.58万元,利润总额-21,265.99万元,净利润-21,946.95万元。

12、为高安市天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担保6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高安项目开发。

高安市天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日,注册地址江西省高安市大城开发区迎宾路188号,法定代表人王德银,注册资本11,3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920.07万元,总负债11,897.78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8,022.29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31.79万元,净利润-131.7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新增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四、本次交易尚须履行的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根据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为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后续稳健经营和发展。

六、董事会意见

截止目前,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均较为稳定,董事会认为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对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促进意义,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高安市天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由该控股子公司以土地、房屋等资产提供等额反担保,确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65,202.55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692,318.72万元的96.0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610,536.77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54,665.78万元。同时,公司存在逾期担保余额为101,596.76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83,665.78万元,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六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0-052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公司拟根据实际运营和融资需求,于2020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授信开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项目贷款等融资业务,并根据相关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信用及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综合授信项下的合同及相关文件等事宜。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六月二十日

(下转1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