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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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0-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57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 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存款代码:21001120202571);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公司”)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等目的,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短期投资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投资部需要每月整理公司的对外财务投资状况,形成月度报告,向董事会成员汇报。

3.审计督察部要定期对公司的每笔投资理财进行审计,确保公司相关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得到切实的执行。

4.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公司按照《日出东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评估、筛选,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购买的产品为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存款代码:21001120202571);

2.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6月19日;

3.交易杠杆倍数:无;

4.清算交收原则:到期日一次性支付;

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6.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7.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银行结构性存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按照《日出东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评估、筛选,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购买的产品为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2.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对该笔理财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并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3.公司审计督察部定期对公司的每笔投资理财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009),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848,220.792万人民币,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为该次交易专设情况,也不存在本次结构性存款到期无法履约情况。

(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行。通过适度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7.18%,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9.33%,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58%,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82%,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银行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该结构性存款资金管理运用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交易对手管理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的风险、延期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管理人风险、利息不确定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短期投资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具体如下:

(一)授权投资业务范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短期投资,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投资产品:如货币基金,固定收益类的国债、国债逆回购、银行等金融机构中低风险、流动性保障型理财产品,单次短期投资品种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投资限额

单品种投资总余额不超过3亿元(结构化存款、国债逆回购产品除外),同一时点累计投资余额不超过6亿元,结构化存款、国债逆回购产品可单品种投资到最高授权额,在上述6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含本次理财)

金额: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理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余额4.28亿元人民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