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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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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20-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0年6月21日上午10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独立董事唐长江、独立董事卢建凯、独立董事郑海英以通讯的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Yan Ma、Alex Cheng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之核查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4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4日、2019年9月2日、2019年9月9日、2019年10月22日、2020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胜利精密签订〈关于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收购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胜利精密签订〈关于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胜利精密签订〈关于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胜利精密签订〈资产交割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相关内容详见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年3月5日,苏州捷力已完成股权转让事项的相关工商登记变更及备案手续,并取得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3月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收购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号)。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于2020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南汇支行”)申请不超过87,600万元并购贷款,公司将所持有的苏州捷力100%股权质押给上海农商银行南汇支行,贷款期限为七年,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拟为此次并购贷款提供87,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审议额度、期限内办理相关质押担保和贷款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件。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并购贷款金额累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69446874XK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工业开发区(朱家浜村)

5、法定代表人:李晓华

6、注册资本:42174.178069 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09年09月04日

8、营业期限:2009年09月04日至2059年09月03日

9、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塑料软包装新型多功能膜(太阳能电池用EVA塑料多功能软包装热封膜)、PI光伏电池绝缘材料的生产,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行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39618689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

4、营业场所:浦东新区惠南镇东门大街487号

5、法定代表人:朱忠文

6、成立日期:1991年07月15日

7、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人民币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帖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上级行授权经营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南汇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1、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7,600万元

2、融资期限:七年

3、担保方式:苏州捷力100%股权质押;上海恩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贷款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以支付现金形式购买苏州捷力100%股权事项的进展情况及资金状况,公司将持有的苏州捷力100%股权质押给上海农商银行南汇支行申请不超过87,600万元的并购贷款,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为此次并购贷款提供87,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事项有利于解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且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融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贷款而对债权人形成依赖。我们同意以苏州捷力100%股权质押给上海农商银行南汇支行进行贷款的事项。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苏州捷力100%股权进行质押,向上海农商银行南汇支行申请并购贷款不超过人民币87,600万元并由上海恩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有效利用银行信用及资源,符合公司经营战略,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本次贷款及担保事项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贷款利率参考市场情况,贷款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贷款及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贷款而对债权人形成依赖。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3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恩捷股份”)于2020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Yan Ma、Alex Cheng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该事项尚须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一年内。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

2、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财务资助期限:自协议签署生效日起一年

5、财务资助的方式:借款方式(根据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

6、资金用途:主要作为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补充

7、资金使用费: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按季结息,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双方再进行协商确定新的借款利率。计息基础以实际占用天数和金额进行计算。

8、偿还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

9、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0、财务资助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中约定的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内容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范围。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上海恩捷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5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8921.0834万

法定代表人:马伟华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7日

营业期限:2010年4月27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锂电池隔离膜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锂电池隔离膜的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0.08%的股权,自然人Yan Ma(系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之一)持有其3.25%的股权,自然人Alex Cheng(系公司董事)持有其1.53%的股权,自然人Tan Kim Chwee(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持有其4.30%的股权,自然人殷洪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持有其0.84%的股权,上海恩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少数股东因资金实力有限,本次不与公司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恩捷资产总额983,540.97万元,负债总额652,133.07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31,261.76万元;2019年,上海恩捷实现营业收入195,204.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422.73万元(以上为合并数据,经审计)。

公司在2019年度向上海恩捷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额度;截至2019年度末,公司向上海恩捷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

2、无锡恩捷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联清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韩跃武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20日

营业期限:2018年04月20日至******

经营范围:锂电池隔离膜、涂布膜、铝塑膜、水处理膜等新能源材料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锂电池隔离膜、涂布膜、铝塑膜的制造、销售;水处理膜、新能源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持有其100.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无锡恩捷资产总额255,816.53万元,负债总额171,489.73万元,所有者权益84,326.80万元;2019年,无锡恩捷实现营业收入3,382.63万元,净利润1,290.35万元(经审计)。

公司在2019年度向无锡恩捷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额度;截至2019年度末,公司向无锡恩捷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

3、江西通瑞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高新产业园锦绣大道以南永安大道以北

法定代表人:顾挺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4月7日

经营范围:纳米材料、铝塑复合材料、高分子复合材料、陶瓷膜材料、锂离子电池隔膜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持有其100.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西通瑞资产总额228,720.12 万元,负债总额174,266.5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4,307.46万元;2019年,江西通瑞营业收入14,995.6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39.68万元(以上为合并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度末,公司向江西通瑞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

三、本次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不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0元,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上海恩捷盈利能力持续增长、行业地位不断提升、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广阔,具备稳健的财务状况,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具备偿付能力,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Yan Ma、Alex Cheng回避表决。本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促进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实现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布局,总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资金占用费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定价公允。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之核查意见》,意见认为:本次资金占用费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定价公允。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的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公司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综上,本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保荐机构对恩捷股份及其子公司向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4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21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0年7月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8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8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8日(星期三)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3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6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电确认)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7月6日一2020年7月7日9:00-17:00。

3、 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禹雪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2”,投票简称为“恩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住所: 受托人住所:

对于以下议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5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6月17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21日下午13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同意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行申请不超过87,600万元人民币的并购贷款,公司将所持有的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给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行,贷款期限为七年,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为此次并购贷款提供87,6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同意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审议额度、期限内办理相关质押担保和贷款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件。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保障正常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一日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独立意见

本次贷款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以支付现金形式购买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捷力”)100%股权事项的进展情况及资金状况,公司将持有的苏州捷力100%股权质押给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南汇支行”)申请不超过87,600万元的并购贷款,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为此次并购贷款提供87,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事项有利于解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且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融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贷款而对债权人形成依赖。我们同意以苏州捷力100%股权质押给上海农商银行南汇支行进行贷款的事项。

二、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促进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实现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布局,总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资金占用费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定价公允。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卢建凯 唐长江 郑海英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