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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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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参加申万宏源证券
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购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2020-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0年6月22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申万宏源证券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0年6月22日起,投资者通过申万宏源证券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享受申购费率折扣,具体折扣费率以申万宏源证券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活动公告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申万宏源证券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申万宏源证券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投资者在申万宏源证券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申万宏源证券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的规定。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4、费率优惠解释权归申万宏源证券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申万宏源证券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的有关公告。

五、咨询方式:

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

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

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 转换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办理期间为2020年6月29日起(含该日)至2020年7月24日(含该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5至20个工作日的期间。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我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含该日)起开放20个工作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即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办理期间为2020年6月29日起(含该日)至2020年7月24日(含该日)。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如封闭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暂停开放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等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另有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4.2 赎回费率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具体转换细则及费率可登陆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查询。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转换业务说明: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其中,同TA基金转换业务是指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注册登记的基金之间进行转换的业务。跨TA基金转换是指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注册登记的基金之间进行转换的业务。它是同一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注册登记的基金之间转换的拓展功能,所有转换规则遵从相关基金法律文件约定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间的转换:

与本基金为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即相同TA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080001)、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2)、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3)、长盛量化红利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5)、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7)、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码:080008 C 类代码001834)、长盛货币市场基金(A类:080011 B类:005230)、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2)、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5)、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063)、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代码:000424 B类代码:000425)、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354)、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35)、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34)、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98)、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684)、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197)、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39)、长盛新兴成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892)、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2156、C类代码:002157)、长盛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085)、长盛医疗行业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2300)、长盛盛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2927 C类代码:002928)、长盛同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2789 C 类 002790)、长盛盛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3099 C类代码003100)、长盛盛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3169 C类代码:003170)、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102 C类003103)、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641 C类:003642)、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594 C类:003595)、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510 C类:003511)、长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3658)、长盛盛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922 C类:003923)、长盛信息安全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4397)、长盛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4745)、长盛多因子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6478)、长盛安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6902 C类:006903)、长盛同锦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6199)、长盛稳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7833 C类:007834)、长盛安逸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7744 C类:007745)、长盛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8410)等已开通基金转换的基金。

与本基金为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即跨TA基金):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0805)、长盛同庆中证 8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60806)、长盛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60807)、长盛同瑞中证 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0808)、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0812)、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0813)、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0814)、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510080)、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510081)、长盛同德主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19039)、长盛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9100)、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502013)、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502040)、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502053)等已开通基金转换的基金。

(3)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开通相同TA及跨TA转换业务的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开通相同TA的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层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8649 7908、8649 7909、8649 7910

传真:(010)8649 7997、8649 7998

联系人:张晓丽、吕雪飞、胡琳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投资者亦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及申购等业务,网址为https://trade.csfunds.com.cn/etrading/。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20年6月29日起,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指定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的《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与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

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466)的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2日起至2020年7月22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水井胡同5号A511办公室

公证员:王一雪 工作人员:王博

电话:(010)85197608、85197562

传真:(010)85197550

邮政编码:10001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话费)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详见附件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6月24日,即2020年6月24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统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前述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公证机关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公告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的,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则本次通讯开会有效;在此基础上,本次议案须经前述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及《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或其代理人出具书面意见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1/3以上(含1/3)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加,方可召开。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鹏、赵鹏

联系电话:(010)86497785、86497662

客服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话费)

2.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4.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话费)咨询。

3.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

附件一:《关于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附件三:《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一:

关于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将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长盛盛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名称、基金份额的类别、基金的运作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基金费用等以及因法律法规变更及前述调整而需要修改的部分基金合同条款。基金转型的具体方案可参见附件二《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为实施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基金转型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并可以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

附件二:

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方案说明书

一、重要提示

(一)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本次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事宜属于对原注册事项的实质性调整,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准予变更注册。中国证监会对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长盛盛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变更注册,不代表其对本次转型方案或长盛盛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价值或投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三)本次基金转型方案需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2/3)通过,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转型方案要点

(一)变更基金名称

由“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长盛盛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变更基金运作方式

由“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变更为“契约型开放式”。

(三)调整基金的份额设置

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长盛盛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拟增设一类基金份额,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两个类别,即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原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为长盛盛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

(四)变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

投资范围中删除中小企业私募债和权证两类金融工具,相应地删除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中中小企业私募债、权证的相关内容;同时根据基金运作方式的变更,删除开放期投资比例限制的相关内容。

(五)变更基金资产估值内容

根据投资范围的变化调整估值对象,并调整估值原则、估值方法等。

(六)调整基金费用

变更后相关内容如下:

1.原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为长盛盛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

2.转型后的长盛盛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由0.6%调整为0.2%;

3.拟新增设长盛盛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管理费和托管费与C类基金份额一致。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具体费率如下:

(1)长盛盛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2)长盛盛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七)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调整转型后长盛盛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

(八)修改终止《基金合同》的情形

“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中,“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项下修改为:《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直接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

除上述内容的调整需要修改《基金合同》以外,将删除《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份额发售的部分,并补充基金的历史沿革等内容。同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转型后长盛盛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特征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转型后长盛盛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特征、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基金合同》的其他相关内容。

三、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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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6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