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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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2020-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8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药业”或“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贝集团”)的通知,中贝集团于2019年12月25日完成发行的“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二期可交债”)将于2020年6月29日进入换股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25日,“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19九02EB”,债券代码“137096.SH”,发行规模为3.5亿元,本期债券的期限为3年期,换股期限自二期可交债发行结束日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二期可交债摘牌日前1个交易日止(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根据《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6月29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20年6月29日起至2022年12月23日止。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中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08,341,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8%(通过“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持有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中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4,767,0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7%。

经测算,进入换股期后,假设全部债券持有人持有的二期可交债全部用于交换公司股票,中贝集团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并不影响中贝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因换股条件调整可能导致的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二期可交债换股及中贝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的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