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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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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5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富盛大厦2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晓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程序合法,会议内容真实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吴永林先生、李向荣先生、付道兴先生、独立董事张连起先生、沈建国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朱京津先生、监事杜涛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19年度报告正本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确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4、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11、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9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22,280,3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6%)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未出席本次会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汶律师、刘静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名称:天坛生物 编号:2020-026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八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以电子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富盛大厦1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晓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八人,董事付道兴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杨汇川先生代为表决。监事会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按预定程序审议了议程中全部议案。会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杨汇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选举情况如下: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杨汇川(主任委员)、李向荣、王宏广

审计委员会: 顾奋玲(主任委员)、胡立刚、方 燕

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王宏广(主任委员)、杨晓明、顾奋玲

提名委员会: 方 燕(主任委员)、杨晓明、王宏广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付道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暨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八届高管人员换届。(简历附后)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何彦林先生、张翼先生、周东波先生、杜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翼先生为财务总监(兼),任期均至第八届高管人员换届。(简历附后)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慈翔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八届高管人员换届;聘任田博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修订后的《高管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广西冠峰项目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就《托管协议》及《股权授予协议》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对托管期限等相关事项进行修改;同意授权管理层负责《托管协议》及《股权授予协议》的后续履行、修改和补充(如涉及)等事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2020年6月30日起,将应收款项账龄组合中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为如下比例:

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的公告》(2020-028)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事项督办制度》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

附:简历

杨晓明:男,1962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85年7月至2002年9月,历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组长、研究室副主任等职务,赴日本国立预防卫生研究院(JNIH)、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进修,作为访问学者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访问学习;2002年9月至2010年9月,历任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所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2010年5月至2012年8月任中国生物总裁(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2012年8月至2013年10月任中国生物总裁(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2010年9月至2014年3月任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3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工业发展与科研管理部主任;2015年3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生物党委书记;2015年3月至今任中国生物董事长;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中国生物法定代表人;2018年1月至今任中国生物党委副书记;2016年10月至今任天坛生物董事长。

杨汇川:男,1967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研究员。1995年7月至2001年4月历任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血液制剂室血浆蛋白分离车间主任、血液制剂部副部长。2001年4月至2015年1月历任成都蓉生质量总监、生产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6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成都蓉生董事;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任中国生物总裁助理;2018年1月至今任成都蓉生董事长;2018年5月至今任中国生物副总裁;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天坛生物副董事长。

付道兴:男,1964年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1983年7月至1997年8月在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检定处工作,其中:1989年9月至1992年8月在西北师范大学生物技术专业函授学习;1997年8月至2001年4月历任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管理处副处长、血液制剂部部长;2001年4月至2004年4月历任成都蓉生生产总监、生产行政总监,其中: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在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2003年11月至2004年4月兼任成都蓉生人力资源部经理;2004年4月至2012年4月任成都蓉生副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12年4月任成都蓉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2年2月至2015年1月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任成都蓉生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6年2月至2017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成都蓉生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天坛生物董事。

何彦林:男,1967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副研究员。1995年11月至2000年8月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血液制剂室组长;2000年8月至2002年8月就职于甘肃工业大学;2002年8月至2004年2月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血液制剂室副主任;2004年2月至2010年9月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血液制剂室主任;2010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所长助理兼血液制剂室主任;2011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8年9月任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天坛生物副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兼任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翼:男,1970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至1998年6月,历任卫生部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主管会计、会计师;1998年6月至2010年11月历任天坛生物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兼投资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0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国生物投资管理部部长;2013年12月至2017年4月任中国生物投资与法务部主任;2017年4月至今任天坛生物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周东波:男,1973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政工师、营销师。1997年7月至2001年5月任岳阳市中心血站团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副站长、岳阳市献血办办公室主任,其中:1999年8月至2001年3月挂职于岳阳市共青团市委权益部任部长;2001年5月至2003年1月任岳阳市卫生局团委书记、改水办主任、《岳阳卫生宣传》副总编;2003年1月至2008年10月任湖南景达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长、总裁助理;其中:2004年2月至2004年10月兼任湖南屈原单采血浆站站长,2006年1月至2008年10月兼任湖南景达创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08年10月兼任湖南景达浆站管理公司总经理、紫光古汉南岳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11年2月任湖南景达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6月历任中国生物血源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等职;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任中国生物规划发展部副主任(享受正职待遇);2018年4月至今任天坛生物副总经理。

杜晓:男,1962年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4年9月至1992年12月任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仪器室工程师;1993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项目办主任;2000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美国血液技术公司(中国)市场总监;2008年1月至2009年4月任美国PATH科技组织项目官员;2009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所长助理;2010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2014年1月至2016年10月任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任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天坛生物副总经理兼任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慈翔:女,1979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02年7月至2011年2月历任天坛生物证券部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3月至今天坛生物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田博:女,1982年生,经济学学士,经济师。2006年3月至今在天坛生物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11年3月至今任天坛生物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天坛生物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2020年1月至今任天坛生物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名称:天坛生物 编号:2020-027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八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八届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以电子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富盛大厦2座1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京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会议有效。与会监事共同审议了会议提出的议案,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朱京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2020年6月30日起,将应收款项账龄组合中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为如下比例:

公司本次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的公告》(2020-028)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

附:简历

朱京津:男,1962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1977年1月至1989年12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52891部队战士、班长、排长、副连职干事、连指导员、团宣传股股长、师副营职干事、正营职干事等职;1989年12月至1999年4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政治部宣传部理论研究室正营职干事、副团职研究员、正团职研究员(上校)等职;1999年4月至2012年5月历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党办、企划部、纪检监察部副主任,企划部主任,总部党委副书记,党群工作部主任,企划部主任等职;2012年5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生物党委副书记;2012年5月至2018年3月任中国生物纪委书记;2012年6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生物监事;2016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中国生物总法律顾问;2018年1月至今任中国生物党委书记、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中国生物副总裁;2016年11月至今任天坛生物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8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实施日为2020年6月30日。如果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测算,假设公司2020年6月30日应收款项的余额及结构与其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20年度的税前利润约人民币3.46万元。

一、概述

公司各所属血制公司均从事血液制品生产、销售工作,产品和销售渠道相似,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相似,但各公司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不一致。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适应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拟统一各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即统一应收款项账龄组合中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

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八届一次董事会和八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本次修改前下属各公司应收款项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情况如下:

考虑实际情况,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修改后如下:

(二)变更日期

自2020年6月30日开始变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基于2019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的余额及结构进行了初步测算,并假设公司2020年6月30日应收款项的余额及结构与其不存在重大差异,在该假设的基础上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20年度的税前利润约人民币3.46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我们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公司董事长刘浩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2人,董事Edouard SCHMID先生和马耀添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发行新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A股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1至10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第11至1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项议案。

4、本次会议还听取了《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刚、杨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以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1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6月23日)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0年6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王永庆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杨丰来先生、刘桓先生担任本行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提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杨丰来先生、贲圣林先生担任本行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23日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0-37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0年6月16日以邮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6月22日在上海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3名。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原公司总经理王怀明先生已适龄退休,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魏居亮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王怀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魏居亮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魏居亮先生,56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兼江苏上电贾汪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电投江苏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电投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组书记,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公司董事会对王怀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魏居亮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王怀明先生因适龄退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聘任总经理和提名董事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总经理和提名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函》。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于上海中山南路 268 号 34 楼公司证券部;公告刊载于 2020 年6 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0-023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20年6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通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4名,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粤高资本投资(横琴)有限公司增资投资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粤高资本投资(横琴)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8,000万元,由粤高资本投资(横琴)有限公司以不高于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认购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份10,867,941股,投资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目投资总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982,342.68万元0.81%,约占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发后总股本的11%一13%(最终持股比例以2020年6月30日前其他战略投资者实际完成出资的投资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A股证券代码:601336 A股证券简称:新华保险 公告编号:临2020-027号

H股证券代码: 01336 H股证券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