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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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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0-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济南市草山岭南路801号11楼第二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禹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刘月新先生、张玉才先生,独立董事汪安东先生、王咏梅女士、董志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亚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总经理刘月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出售山东鲁银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涉及的关联股东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未参与表决投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庆新先生、王莹女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鲁银投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0-030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公告编号:2020-031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加茂资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茂资讯”)共持有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077,0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4%。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0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加茂资讯计划根据市场价格情况,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077,0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加茂资讯减持计划期间已过半,加茂资讯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5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6%,仍持有公司股份2,219,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8%。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加茂资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加茂资讯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加茂资讯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加茂资讯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市场情况的变化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上接193版)

(二)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1、2019年度

2019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4家,明细如下:

2019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3家,明细如下:

2、2018年度

2018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8家,明细如下:

2018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5家,明细如下:

3、2017年度

2017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3家,明细如下:

2017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家,明细如下:

(三)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四)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2、现金流分析

单位:万元

(1)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1.95%,主要原因如下:(a)净利润同比减少13.76亿元,减少流量;

(b)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增加0.36亿元,增加流量;

(c)折旧及摊销同比增加1.13亿元,增加流量;

(d)固定资产处置、报废损失同比增加0.41亿元,增加流量;

(e)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同比增加3.35亿元,减少流量;

(f)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收入)同比减少2.27亿元,减少流量;

(g)存货较年初增加12.44亿元,上年同期增加7.26亿元,同比减少流量5.18亿元;

(h)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加0.47亿元,上年同期减少4.67亿元,同比减少流量5.14亿元;

(i)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增加0.33亿元,上年同期增加0.13亿元,同比增加流量0.20亿元;

(j)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增加流量3.15亿元,上年同期减少流量18.55亿元,同比增加流量21.70亿元。

(2)2019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69,277.72万元,同比上升64.77%,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现金增资柏中环境所致。

(3)2019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8,965.32万元,同比下降29.23%,主要系现金分红同比上升所致。

3、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上升9.91%,主要系贸易业务增加及钢材销量增加对收入的影响大于钢材价格下降对收入的影响所致;

(2)营业成本上升19.31%,主要系贸易业务增加、钢材销量增加及原燃料价格上涨所致;

(3)研发费用上升30.47%,主要系加大新技术、新工艺及新产品方面投入力度;

(4)财务费用下降29.56%,主要系融资成本同比下降及利息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5)汇兑收益增加0.53亿元,主要系人民币兑美元贬值幅度同比下降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2.66亿元,主要系天工股份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7)营业利润下降32.83%,主要系营业成本增加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增加幅度所致;

(8)利润总额下降33.98%,主要系营业利润减少所致;

(9)所得税费用下降54.06%,主要系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4、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总体稳定,短期偿债能力较好。资产负债率合理,总体稳定,公司经营稳健。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确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4,000万元。

(二)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20一067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99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46,905,000股,发行价格为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7,62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28,858,133.05元(不含税金额为27,225,940.3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8,761,866.95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9月14日全部到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7)00118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如下: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购买额度

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效益,维护股东的权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子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计划将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决议有效期至2020年10月28日结束。截至目前,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亿元,可用募集资金余额(剔除已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为1.60亿元。

公司(含子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20一068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理财,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最高额度由35亿元调整至50亿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理财,基本情况如下:

(一)理财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理财资金的最高余额。

(二)投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债券质押式回购、收益凭证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公司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应对措施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获得更多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另外,公司也会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产品品种,保证收益的同时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六、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20一069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一般危险化学品:3类易燃液体;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类第1项毒害品(不含剧毒品,不含农药);8类腐蚀品(所有类项不得储存)的批发。一般经营项目: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产品及副产品的销售;焦炭及其副产品生产;钢铁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管理;钢铁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废旧金属、物资的回收利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品业务;仓储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现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一般危险化学品:3类易燃液体;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类第1项毒害品(不含剧毒品,不含农药);8类腐蚀品(所有类项不得储存)的批发。一般经营项目: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产品及副产品的销售;焦炭及其副产品生产;钢铁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管理;钢铁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废旧金属、物资的回收利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品业务;仓储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修订后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0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8号南钢办公楼2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9日

至2020年7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6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20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20年7月6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办公楼七楼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书面回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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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0035

联系人:李梦怡 唐睿

电话:025-57072073、57072083

传真:025-57072064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