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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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在“制发卡”、“用卡”、“运营服务”方面所服务的区域已覆盖超过25个省份、150余个地市,服务范围正逐步扩大。未来2-3年,由服务反哺的第二代社保卡、第三代社保卡、电子社保卡的发行业务预计会有良性的增长。公司在华东地区铺设的基层服务网点,已实现部分城市社保缴费业务近千万频次,缴费金额达数亿元,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逐步形成“最多跑一次”,推动公司向人社信息化重点工作“人社大数据应用”方面发展。基于公司多年在社保卡领域的业务经验积累,以及居民对社保卡多方位的使用逐渐深化,公司在全国多个区域创新实践了多种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业运营服务,创新业务不断发展升级。在2020年疫情突发的关键阶段,公司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推出的“实名体温检测疫情防控管理服务”,实现基于红外识别完成非接触式体温检测、基于人脸识别快速完成实名登记验证,受到了各级企事业单位的热烈欢迎。该业务为企业复工复产,校园开学复课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目前已在全国多地的高速卡口、医院、贸易市场等场景落地,业务规模快速扩大。公司所处行业环境未发生不利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销售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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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2,599.28万元、45,935.88万元和48,724.83万元,总体呈上升趋势。社保卡业务、社保服务终端及耗材、社保信息化服务等与社保相关收入都保持稳定趋势。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保持稳定发展态势,有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仍然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为提升公司的服务能力以及平台接入能力,为德生宝等围绕社保卡应用领域的终端领域提供支持,公司原拟利用首发募集资金对原有社会保障卡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改造,受制于场地选址限制,平台升级改造一致未能全面实施,仅进行了部分的升级与改造来满足日益增加的用户、技术升级等需要,等待项目选址完成后全面实施。目前公司社会保障卡信息化服务平台已完成认证云平台、智能服务平台、远程视频坐席平台、便民宝服务平台、助农借贷金融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社保大数据平台、职业信用区块链、社保终端物联平台等平台基本建设。公司仍然需要建立一个功能强大、面向市场的运营维护中心,从而支持公司社保应用平台服务的发展,为公司在社保应用领域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基础。
公司信息化服务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是在研发设备、研发人员和研发场地三方面的升级改造,公司在首发募资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服务研发中心技术改造中,公司确定了德生金融社保公众服务支撑平台、德生社会保障卡发行及补换卡管理平台、德生农村人力资源服务系统、社保卡家庭移动就医平台,本项目建成后,将在研发设备、研发人员和研发场地三方面升级研发中心,形成基于公司社保应用服务圈的软硬件研发体系,有利于提高公司研发能力,是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核心之一。
社会保障卡信息化服务平台技术改造建成后,公司信息化服务平台软硬件得到升级,将进一步创新并优化社保信息化服务业务模式,并为社保卡应用的推广提供更优质的信息化服务;信息化服务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研发的软硬件水平,提升研发基础能力,强化公司技术研发优势,加强公司在新产品研发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使产品持续满足市场的标准及需求,不断增强公司在社保相关领域的核心竞争力。营销及服务网络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后,将为公司打造专业化客户服务平台,健全公司全流程服务系统,培育公司及时高效的信息整合能力,从而提升公司服务质量及行业地位。因此,前次募集投资项目建设仍具有必要性及紧迫性。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报告,查阅了发行人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公告,对发行人高管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前募项目进展缓慢以及前募资金到位距今较久未及时推进项目建设主要系项目建设场地问题,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具有合理性。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环境未发生不利变化,项目建设仍具有必要性及紧迫性。
《反馈意见》问题十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变相利用募集资金投资类金融及其他业务的情形。
【回复】
一、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投资金融业务等财务性投资,也不存在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此外,自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签署日,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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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均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存在变相利用募集资金投资类金融及其他业务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不存在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三、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73,428.91万元,未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不存在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960.00万元(含60,960.00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必要性分析详见本反馈意见回复“《反馈意见》问题八”之说明。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决议、银行流水、理财合同、审计报告等文件,访谈了财务总监等相关人员。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未开展类金融业务;公司最近一期末也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变相利用募集资金投资类金融及其他业务的情形。
法定代表人签字: 虢晓彬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
保荐代表人签字: 邵鸿波 贺延峰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罗钦城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字: 罗钦城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