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0-045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9:15至2020年6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城北新区郁金香客栈(226省道与南环大道交叉口,迎宾大道1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已于2020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40),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等。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54,409,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40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17,218,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73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7,191,0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6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9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8,567,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82%。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下修正“辉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38,705,03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26%;反对15,286,4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74%;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2,862,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9.9297%;反对15,286,4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0.07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出席现场会议持有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通过。

2、关于为子公司等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8,488,2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40%;反对11,402,9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15%;弃权14,518,4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75,03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654,7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2.7889%;反对11,402,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9.5665%;弃权14,518,4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75,0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7.6445%。

该项议案通过。

公司投资者欲了解上述议案的有关情况,可查阅2020年6月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等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董爱军、孙俐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0-046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辉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2、修正前转股价格:7.71元/股

3、修正后转股价格:4.38元/股

4、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时间:2020年6月29日

5、暂停上市期间,具体转股操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法保证债券持有 人成功转股。

一、向下修正“辉丰转股”转股价格的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根据相关法规和《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关于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 A 股股价已经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6.94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2.65元/股,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2.87元/股,本次修正后的“辉丰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2.87元/股。综合考虑前述底价和公司股票价格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辉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38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0年6月29日。

二、“辉丰转债” 回售安排

1、回售价格:103元/张(含税)。

2、回售申报期:2020年7月27日-2020年7月31日

行使回售权的“辉丰转债”持有人应在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的回售申报期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 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 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3、本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辉丰转债”,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0年8月5日,回售款划拨日为 2020年8月6日,债券持有人回售资金到帐日为2020年8月7日。回售期满后,本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4、“辉丰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三、风险提示: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93元/股,与当前转股价存在较大差距,暂停上市期间,具体转股操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法保证债券持有人成功转股;

2、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两年亏损,若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有权决定暂停其股 票上市,终止其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