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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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0-032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佛里智慧慢城-广佛芯未来馆2楼大会议室(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幸福大道,省实南海学校南行500米右转)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石平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孟婷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勇 郭梦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