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6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景顺长城核心优选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参加部分销售
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核心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0年6月30日起,参加部分销售机构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核心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190)。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三、优惠活动内容

本基金在上述各销售机构是否实行费率优惠,以及实施费率优惠活动的时间、具体折扣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本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各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申购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O年六月二十九日

景顺长城核心优选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暂不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转换业务,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2)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5月8日,投资者认购份额的首个赎回申请起始日为2021年5月10日(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申购份额对应的赎回起始日从申购确认日起按此规则类推,具体计算规则详见下文关于份额持有期的表述,请投资者关注。

2.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可赎回时间可能不同。申购和赎回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次申购,除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外,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注: 若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转换转入至本基金时,申购补差费享受上述同等折扣优惠。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份额持有期

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该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若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该基金份额;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下转15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