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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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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修订后)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费益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丽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流动性紧张等因素影响,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综合物流和IT电子等综合供应链业务正常运营,公司能源资源供应链业务开展受阻,严重制约了公司经营规模及相关业务的拓展,同时受疫情影响,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财务费用大幅增加,经营业绩出现亏损。本报告期,主要变化情况如下:

(一)资产负债情况

1、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了44.14%,主要是报告期内现金净流出增加所致。

2、 金融性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了64.52%,主要是报告期内,为增加收益存入的银行“天天利”增加所致。

3、 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了30.38%,主要是报告期内,预收客户款项的业务尚未结算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加了53.96%,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的应交未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5、长期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减少了34.49%,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了融资租赁款项所致。

(二)损益情况

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了28.64%,主要是报告期内受疫情等影响,业务规模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了45.61%,主要是报告期内业务规模下降以及部分资产摊销期限满不需继续计提所致。

3、税金及附件较去年同期减少了31.7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下降相应减少所致。

4、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了44.74%,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下降相应减少所致。

5、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了41.0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下降、费用减少所致。

6、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00.2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研发项目,且去年同期研发费用较少所致。

7、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了50.45%,其中,利息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了49.39%,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付票据到期转为借款增加以及部分借款适用的利率变动,利息费用相应增加所致;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了97.07%,主要是业务规模下降,银行存款、保证金等货币资金较少所致;利息费用增加、利息收入减少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8、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52.71%,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9、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59.76%,主要是报告期内,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收益减少所致。

1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0,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为客户提供一揽子收益的供应链服务对应的金融资产已全部到期结算?

11、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20.87%,主要是报告期末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变动所致。

12、资产处置收益为0,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00%,主要是报告期内没有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13、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了64.77%,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违约金收入等主营业务外的收入减少所致。

14、营业收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了56.13%,主要是报告期内,减少了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及解除租约的违约金所致。

15、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95.35%,主要是报告期内,应计提缴纳的所得税费较去年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情况

1、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了99.6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下降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50.36%,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活动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34.56%,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为2950.78万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去年同期期末减少了72.11%。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事项

2019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公司债权人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法院已进行立案审查。2019年10月,法院主持召开了听证会。2020年1月,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19)粤03破申537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不代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目前,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工作已完成,公司正积极配合管理人开展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的统计、核实及审查等工作;同时,法院主持摇珠选定的资产评估机构亦正对公司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公司、管理人以及有关方正全力推进公司预重整以及重整的相关工作,全力推动尽快进入重整程序,但本次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暨部分银行账户、股权资产被冻结

截至目前,由于公司流动性紧张,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多起,主要为金融借款、票据兑付、连带责任担保及劳动纠纷等事项所致,以及因有关方申请财产保全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股权资产被冻结;此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实际控制人黄壮勉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黄壮勉先生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股权资产冻结情况的公告》以及相关公告,相关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目前正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努力将对公司的影响降至最低,但如果公司未能在一定期限内与有关方达成解决共识,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更大的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部分已判决(裁决)或处于执行阶段,公司将根据案件结果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尚处于未开庭审理、判决或处于上诉阶段,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公司对上述案件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正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并聘请律师团队协助进行应对,争取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后续,公司将根据上述案件和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被司法冻结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飞马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706,721,1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76%,累计质押股份为705,001,08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总股本的99.76%,除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股外,飞马投资所持股份706,045,407股处于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壮勉持有本公司股份310,781,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80%,黄壮勉所持股份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处置股份被冻结事项,如其所持公司股份变动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冻结的股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可能性并进而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暨可能继续被动减持股份

飞马投资因自身融资业务违约及为本公司提供担保被法院判令承担担保责任等,报告期内,飞马投资所持部分股份被强制平仓或被司法拍卖,导致被动减持所持本公司股份合计1,472,43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9%;后续可能存在继续被动减持股份的情况,并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飞马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督促其及有关方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重要事项见下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0-05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详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L72商务服务业”。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供应链管理服务和环保新能源业务,“供应链管理+环保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是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说明:由于公司本期净利润及加权平均净资产均为负数,故不适用于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受宏观经济环境、“去杠杆”等政策变化,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流动性困难导致担保能力大幅下降等的影响,公司的流动性紧张,公司多方举措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综合物流和IT电子等综合供应链业务保持正常运营,公司资源能源供应链业务开展、拓展受阻,导致公司整体经营出现较大波动,经营业绩大幅亏损;同时,公司于报告期内被债权人申请重整,鉴于公司当前状况以及面临的压力,公司重整是根本上实现脱困回归重新焕发活力的重要途径,公司积极与债权人及有关方沟通协商,全力推动公司的重整工作,争取早日化解公司流动性紧张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31,353.6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99.24%,主营业务成本22,480.68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99.45%,综合毛利率为28.30%,比去年同期0.30%提高了28%;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同向同比下降,毛利率大幅上升主要是上年度占公司营收98%的毛利率偏低的矿产资源供应链业务受公司流动性困难的影响,报告期内占公司营收仅为6.23%,同时,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的毛利率本年度为39.01%,较去年同期提高了5.99%,其他行业的供应链业务的毛利率本年度为9.66%,较去年同期增加了7.99%,综上,公司本年度综合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较大的增长。销售费用为188.1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86.42%,管理费用为10,086.0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0.20%,主要是报告期内受公司业务规模下降及积极控制费用开支所致。财务费用为105,876.3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392.97%,其中利息费用为109,424.1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91.61%,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了61.23%,主要是公司因流动性紧张,部分授信业务由票据转为流贷,且出现逾期,相关利率上调导致利息费用大幅增加,同时货币资金减少导致利息收入减少所致。同时,公司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法院于2020年1月对公司启动预重整,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以及遇到的相关问题,本报告期对相关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共1,088,619.12万元;根据公司涉诉情况按合同约定、判决结果及相关规定对或有费用及或有损失计提了预计负债63,522.04万元。综上,2019年度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亏损1,232,576.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1,232,576.8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债权人申请重整及公司启动预重整等情况,对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以及预计负债,同时按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利息费用仍在“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等体现尚未支付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2020年1月,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了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截至目前,公司、管理人以及有关方正全力推进公司预重整以及重整的相关工作,全力推动尽快进入重整程序,并努力推进落实相关措施,想方设法全力推动化解公司流动性紧张局面,争取早日回归可持续稳健发展轨道。但本次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风险。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受宏观经济环境、“去杠杆”等政策变化,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流动性困难导致担保能力大幅下降等的影响,公司的流动性紧张,公司多方举措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综合物流和IT电子等综合供应链业务保持正常运营,公司资源能源供应链业务开展、拓展受阻,导致公司整体经营出现较大波动。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了99.24%,主营业务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了99.45%,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同向同比下降;财务费用为较去年同期增加了392.97%,其中利息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91.61%,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了61.23%,主要是公司因流动性紧张,部分授信业务由票据转为流贷,且出现逾期,相关利率上调导致利息费用大幅增加,同时货币资金减少导致利息收入减少所致。同时,公司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法院于2020年1月对公司启动预重整,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以及遇到的相关问题,本报告期对相关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根据公司涉诉情况按合同约定、判决结果及相关规定对或有费用及或有损失计提了预计负债。综上,2019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亏损。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母公司: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费益昭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0-056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6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6月28日在公司26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照亮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监事会将敦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积极贯彻落实相关举措,不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内控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合并范围内2019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在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以及预重整期间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事项进行了说明,对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我们对此表示认可并将积极敦促公司及管理层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修订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修订后的公司2020年第一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491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飞马国际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此予以理解。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真实、客观反映了有关事项的实际情况,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有关机构的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督促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认真采取的相关措施,积极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自己的专业判断,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我们对会计师的专业意见表示尊重和同意。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认为公司已设计、执行并维护了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错报,对于不确定事项亦已揭示了潜在风险。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较为公允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公司监事会将积极敦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贯彻落实相关举措,不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内控治理水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0-048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491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25,768,618.9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3,303,285,835.32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513,628,564.34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137,219,028.05元。

根据《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受宏观经济环境、“去杠杆”等政策变化,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流动性困难导致担保能力大幅下降等的影响,公司的流动性紧张,公司资源能源供应链业务开展、拓展受阻,公司整体经营出现较大波动,综合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亏损。根据《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亏损,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严格遵照《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要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积极重视以分红方式合理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亏损,可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和《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债权人于2019年8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2020年1月,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了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开展了债权申报等工作,深圳中院摇珠选定的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公司及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积极推进公司的重整工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特别是在清算状态下快速处置、变现的可收回金额,在参考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专业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充分估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9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充分估计,公司计提2019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1,088,503.68万元,具体如下: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公司应收款项减值的计提政策

(1)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还是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2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