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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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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决议公告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2020-06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年度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上午9:00在中国上海市天潼路422号上海外滩郁锦香新亚酒店九楼富临厅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A股会议”)的现场会议紧随临时会议现场会议结束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H股会议”)紧随A股会议现场会议结束后召开。年度会议及A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均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5:00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 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年度会议、A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会议、A股会议及H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董事长郑建华先生出席并主持本次年度会议、A股会议及H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公司执行董事黄瓯先生、朱兆开先生、朱斌先生、非执行董事姚珉芳女士、李安女士均因公未能出席本次年度会议、A股会议及H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国雄先生、监事会副主席华杏生先生、职工监事袁胜洲先生、张艳女士均因公未能出席本次年度会议、A股会议及H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伏蓉女士出席了本次年度会议、A股会议及H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年度会议、A股会议及H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年度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其中第11-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通过。

本次A股会议及H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且均为特别决议案,需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通过。

本次年度会议、A股会议及H股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终止委任国际核数师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认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批准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额度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管责任保险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不超过全部总股本10%的H股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不超过全部总股本10%的H股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不超过全部总股本10%的H股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上述年度会议、A股会议及H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上述年度会议、A股会议及H股会议审议的各项决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辉宇、姚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数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20-062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H股股份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不超过全部总股本10%的H股股份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A股和H股类别股东会议同意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本公司已发行的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回购股份数量为不超过股东大会、A股和H股类别股东会议批准当日公司H股已发行总股本数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电气关于拟回购公司部分H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H股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10号

2、申报时间:2020年6月30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严骏

4、联系电话:8621-33261888

5、传真:8621-34695780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