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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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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20-050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80111319(30天)

● 委托理财期限:3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乌市分行”或“乙方”)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购买金额为2,000万元,兴业银行乌市分行确保公司本金,具体情况如下: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了本次委托理财,且确保不

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法定代表人行使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

3、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购买的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风险程度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约日期:2020年6月23日

2、双方权力和义务

(1)甲方指定乙方办理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结构性存款是指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甲方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更高收益的业务产品。

(2)本存款产品为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产品的本金与收益在产品到期日或乙方提前终止指定支付日由乙方按照约定的计算方式一次性进行支付。该计算方式中已包含(计入)乙方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交易手续费等),甲方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3)甲方授权乙方对甲方资金进行运作,甲方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利率风险法律风险等相关风险。

(4)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将产品认购金额存入指定账户,并授权乙方于本存款产品起息日当日将相应的资金划转至乙方为甲方开立的指定结构性存款账户。由于甲方账户资金不足导致交易失败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5)甲方保证签署本存款产品协议符合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范性文件,甲方已经获得了充分必要的授权,并具有完全适当的资格签订、接受、履行本协议及相关文件,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其他约定

(1)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间,如因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对甲方采取强制措施或因乙方行使质权导致本存款产品资金被全部或部分扣转,均视为甲方就本存款产品全部资金违约进行了提前支取,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因此自动终止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支付任何结构性存款收益,甲方只能获得活期存款利息。

(2)乙方不承担甲方本存款产品收益产生的应缴税款。甲方同意乙方根据法律、法规从甲方上述本金及相应收益中代扣、代缴相关费、税,并授权乙方根据本存款产品合同文件的约定从甲方上述本金及相应收益中主动扣收相关费用。

(3)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理财产品不涉及提供履约担保。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投资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金流向银行理财资金池,由兴业银行按照对产品本金进行投资管理,本次认购的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

(四)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并在十二个月内滚存使用;所获得的理财收益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委托理财项目均为向银行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均由银行确保公司本金安全,且流动性好、风险低。同时,公司财务部对理财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严格审核并进行风险评估跟踪,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亦会就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及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该银行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公司代码:SH601166),兴业银行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数额为2,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3.12%,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日常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同时,鉴于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故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 投资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