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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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披露了对比克动力应收账款和存货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收到由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出具的200万元融信凭证,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深圳比克支付的由众泰汽车股份公司出具的3,5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其中,200万元融信凭证已于2020年5月26日到期,3,5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已于6月23日付款期限届满,上述融信凭证及商业承兑汇票的出具方到期均未能支付款项。由于预计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较大且融信凭证出具方不承诺或保证到期兑付,公司在收到时未将该等商业承兑汇票和融信凭证作为回款而终止确认相应应收账款,故本次未能支付款项不会影响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 公司将持续跟进比克电池的生产经营状况,积极追缴货款,并将在严格控制应收账款风险敞口的前提下,与比克电池保持业务合作。同时,公司将及时根据比克电池的经营状况与偿付能力等因素,进一步评估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充分情况。如进一步提高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将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 鉴于当前公司尚未对上述应收账款取得比克动力相应财产保全,因比克动力的实际偿债能力等因素,其可能存在无法及时还款的重大风险。

一、比克动力应收账款回款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披露了对比克动力应收账款和存货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对比克动力应收账款的余额为10,735.76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8,588.60万元,综合计提比例为80%,此后公司对比克动力的应收账款收款情况如下: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29日,公司累计收到比克电池电汇19.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万元,对比克动力销售配件19.88万元。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收到由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出具的200万元融信凭证,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深圳比克支付的由众泰汽车股份公司出具的3,5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其中,200万元融信凭证已于2020年5月26日到期,3,5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已于6月23日付款期限届满,上述融信凭证及商业承兑汇票的出具方到期均未能支付款项。由于预计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较大且融信凭证出具方不承诺或保证到期兑付,公司在收到时未将该等商业承兑汇票和融信凭证作为回款而终止确认相应应收账款,故本次未能支付款项不会影响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杭可科技”或“公司”)对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比克”)、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称“郑州比克”,深圳比克和郑州比克合称“比克动力”)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10,716.63万元。鉴于当前存在的回款风险,公司目前已对该部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8,588.60万元,综合计提比例达到80%。

二、比克动力应收款项的后续催收措施

公司目前虽然已将比克电池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提高至80%,但仍将继续积极通过上门催收、商务协商乃至诉讼保全等方式,追缴全部应收款项,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后续公司将与比克动力洽谈应收账款回款计划及财产担保事宜,以及正在履行的合同后续执行计划。公司将通过以下方式最大程度的保障公司权益:

(1)与比克动力洽谈切实可行的回款计划,目前尚无正式签署还款计划;

(2)取得比克动力及实际控制人等对上述债权的资产保全,包括且不限于资产抵押、个人担保等;

(3)保留随时进行法律诉讼的权利,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或将损失降到最低;

此外,公司将持续跟进比克电池的生产经营状况,积极追缴货款,并将在严格控制应收账款风险敞口的前提下,与比克电池保持业务合作。同时,公司将及时根据比克电池的经营状况与偿付能力等因素,进一步评估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充分情况。

三、相关应收账款风险因素提示说明

1、鉴于当前公司尚未对上述应收账款取得比克动力相应财产保全,因比克动力的实际偿债能力等因素,其可能存在无法及时还款的重大风险。

2、公司在2019年年报已将比克电池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提高至80%,后续将根据比克动力回款情况以及经营状况与偿付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如进一步提高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将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应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