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税收返还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0-068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税收返还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税收返还的进展情况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木林森”)向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会(以下简称“井开区”)申请税收返还金额共计11,460.81万元,井开区已批示同意了该申请,并由井开区负责向吉安木林森拨付税收返还共计11,460.81万元,截止6月28日吉安木林森已收到井开区拨付税收返还1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 年6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收到税收返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吉安木林森于2020年6月29日收到井开区拨付的上述补贴款项中剩余的1,460.81万元,至此上述补贴资金已全部收到。
二、税收返还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税收返还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收到的税收返还累计为11,460.81万元,预计将会影响公司2020年度税前利润总额人民币11,460.81万元。
本次税收返还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税收返还的申请书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0-069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吉安市委办公室、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首位产业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吉办发【2017】4号)的规定,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木林森”)获得政府补助资金34,923,250.8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6月29日划拨至吉安木林森公司账户,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时确认为当期收益。该政府补助资金,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影响公司2020年度税前利润总额人民币34,923,250.82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