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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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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0-062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2日。

3、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懿德路519号浦东软件园三林园区1号楼3楼。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侯郁波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9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50,672,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775%,其中中小投资者58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5,943,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23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335,22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88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8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5,444,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889%。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慧新辰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194,7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8603%;反对22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1183%;弃权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15,681,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7742%;反对2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913%;弃权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345%。

2、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侯郁波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7,785,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9.389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056,341股。

2.02 选举姚栎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4,223,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598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94,521股。

2.03 选举蔡长林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8,649,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362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921,299股。

2.04 选举任敬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8,651,5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362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922,889股。

2.05 选举尚义民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8,429,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313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700,341股。

2.06 选举高凌燕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8,027,7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224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99,042股。

该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简德三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0,960,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874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231,352股。

3.02 选举王建平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9,949,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650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220,541股。

3.03 选举朱震宇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5,224,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821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96,051股。

4、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 选举谈敏娟为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56,172,6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9.031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443,908股。

4.02 选举佟文为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52,620,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243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891,899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名称:朱奕奕、郝明骋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0-063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侯郁波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侯郁波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侯郁波(主任委员)、姚栎、朱震宇。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朱震宇(主任委员)、简德三、蔡长林。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王建平(主任委员)、侯郁波、简德三。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简德三(主任委员)、朱震宇、蔡长林。

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按如下标准执行:

1、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8,000元/月(含税),除此以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5,000元/月(含税),除此以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3、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按照其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岗位)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侯郁波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侯郁波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侯郁波先生为公司总裁,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总裁侯郁波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尚义民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尚义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总裁侯郁波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蒋蕾女士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蒋蕾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王炯睿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总裁侯郁波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潘玉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附:简历

侯郁波,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69年,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北京大学EMBA。历任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董事、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上海钜成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郁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现任上海钜成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侯郁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尚义民,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4年,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上海可力梅塔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义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尚义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蒋蕾,女,中国国籍,出生于1978年,无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经济师。历任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总经办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金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支持部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蕾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蒋蕾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蒋蕾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11-82952526

电子信箱:cxkj@morningstarnet.com

王炯睿,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8年,无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历任西门子数字程控通信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上海鼎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中诚逸信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炯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炯睿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潘玉涛,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94年,无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历任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主管。

潘玉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玉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潘玉涛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2952526

电子信箱:cxkj@morningstarnet.com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0-064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0年6月22日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谈敏娟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谈敏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结束。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按如下标准执行:

1、内部监事(含职工监事),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制度,以其在公司内的实际职务(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2、外部监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3,000元/月(含税),除此以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外部监事因出席公司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同意提交本议案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附:简历

谈敏娟,女,中国国籍,出生于1960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历任上海第一铜管厂党支部书记,上海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主管。现任本公司监事,康复杂志社宣教部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谈敏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谈敏娟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0-065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获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将于2020年8月1日10时起至2020年8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上海一中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股东刘晓庆持有的公司股票99,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现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刘晓庆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拍卖股份情况如下:

二、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鉴于司法拍卖的公开性,本次拍卖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截至目前,本次拍卖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晓庆持有公司股份99,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刘德群的一致行动人。若本次司法拍卖成功并完成过户,刘晓庆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上海钜成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薛成标先生。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0-067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发布了《中国电信2020年政企网关集中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兆能”)为上述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一、中国电信预中标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电信2020年政企网关集中采购项目

(二)招标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预中标情况:

标包1:普通1G PON政企网关

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不含增值税总价32353.56万元,增值税率13%,平均运保费率0.08%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到货期 :买方订单下达后9日内完成设备到货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0年6月22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标包共11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三。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

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发布的《中国电信2020年政企网关集中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的相关内容。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公示的相关项目属于深圳兆能的主营业务,后续深圳兆能若能顺利中标并签订合同,将有利于进一步打开TO B类市场业务,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相关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已结束,深圳兆能尚未收到相关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是否收到中标通知书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投标报价为总报价,并非深圳兆能最终中标金额,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尚未确定,具体中标的有关事项待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相关合同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0-068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选中移物联网智能机顶盒供应商名录项目

(公开资格预审后第二次采购)进展暨签订框架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选结果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兆能”)成为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智能机顶盒供应商名录项目(公开资格预审后第二次采购)的中选人。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兆能与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签订的《智能机顶盒供应商名录项目第二批采购框架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介绍

公司名称: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乔辉

住所:重庆市南岸区玉马路8号科技创业中心融英楼4楼56号(经开区拓展区内)

经营范围: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全国);呼叫中心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全国);信息服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全国;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按许可证核定期限和核定范围从事经营)。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物联网系统软件开发、销售;物联网系统设备销售、维护;物联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工程设计、安装、维护;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仪器仪表及配件(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计量器具、电力设备、电子产品(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智能家居、智能门锁、智能安防设备、车联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智能产品的研发、生产;传感器、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硬件、仪器仪表、智能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水处理设备、净水设备及配件的研发、设计、销售;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是公司的长期客户,履约能力有保证。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1、本框架合同的不含税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96,778,761.06元;含税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22,3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贰仟贰佰叁拾陆万元整)。本合同为框架合同,实际采购金额以采购订单结算金额为准,魔百和所配置遥控器(语音遥控器及红外遥控器)可在不超过38,700,000元范围内根据实际采购情况进行调整。魔百和所配置的WIFI&BT模块(选配)与蓝牙Dong1e(选配)可在不超过18,600,000元范围内根据实际采购情况进行调整。

2、乙方承诺所提供的终端设备将按照甲方需求免费进行AVS2.0功能升级。

3、本框架合同由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仪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贰年;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公示的相关项目属于深圳兆能的主营业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系公司中选以后,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与深圳兆能签订的框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

2、框架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智能机顶盒供应商名录项目第二批采购框架合同》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40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6月16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3,38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3,352,000.00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湖南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晏喜明、龙小珍、赵尊铭、长沙共创盛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雄的2019年年度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有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有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本次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40元。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代扣现金红利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36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代扣现金红利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36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持有公司股票,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有关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代扣现金红利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36元。

(5)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4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股东可在工作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相关事项。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89708656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0-028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106,694.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493,305.5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21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1日出具的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026号)验证确认。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59,493,300元和自有资金5,174元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道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道之”)增资,上海道之另一股东浙江兴得利纺织有限公司将对上海道之进行同比例增资801,526元,增资额将全部进入注册资本,用于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用IGBT模块扩产项目。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上海道之与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和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增资款项将专门用于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道之与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和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三、《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一为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二为上海道之科技有限公司,丙方为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丁方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304040160000630548,截止2020年6月28日,专户余额为15,949.33万元。该专户用途为甲方二新能源汽车用IGBT模块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二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赵亮、庞雪梅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如遇月初假期,则为假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二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二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15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2、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根据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订的销售协议,平安证券从2020年7月1日起代理本公司旗下万家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潜力价值混合,基金代码:A类005400,C类005401)的销售业务并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可在平安证券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等业务,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平安证券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增加平安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如下:

二、开通旗下基金转换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20年7月1日起本公司上述基金开通在平安证券的基金转换购业务(以下简称“基金转换”)。基金转换最低转出份额为500份。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相关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

(二) 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赎回费最低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

三、开通旗下部分基金定投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20年7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万家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在平安证券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

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本公司指定的平安证券提交申请,约定申购周期、申购时间和申购金额,由平安证券在设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自动投资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有关基金定投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的基金范围

(二) 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相关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

(三) 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平安证券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平安证券申请办理相关万家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平安证券的相关规定。

(四) 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 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平安证券约定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定期定额申购金额最低下限为人民币100元。

(六) 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相关平安证券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

2.平安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3.投资者需指定相关平安证券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扣款等其他相关事项请以平安证券的规定为准。

(七) 申购费率

投资者通过平安证券网上交易、手机端及临柜方式参与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享受1折优惠。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再享受以上费率优惠。

(八) 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本款第(六)条规则确定的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九)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月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平安证券的相关规定。

四、旗下部分基金参与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平安证券渠道申购的个人投资者。

(三)具体优惠费率: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含定投)指定基金,享受1折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用执行。

(四)费率优惠活动适用范围:

此次活动适用于平安证券上线的本只基金。

(五)重要提示:

1. 本活动解释权归平安证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2、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800

客服传真:021-38909778

网址:www.wjasset.com

风险提示: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承诺基金投资最低收益、也不保证基金投资一定赢利,请投资者在充分考虑风险的情况下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

方式。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新增平安证券为万家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

并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0-039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