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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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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ST仰帆 公告编号:2020-017

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22日以邮件、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与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转让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两名关联董事金朝阳、韩丹丹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由五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独立董事王晋勇、车磊、张萱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同意表决,就该议案作出了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转让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18)。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两名关联董事周梁辉、吴海涛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由五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独立董事王晋勇、车磊、张萱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同意表决,就该议案作出了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特此公告。

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ST仰帆 公告编号:2020-018

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福泽园(北京)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向关联方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转让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根据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瑞华审字【2020】33050008号审计报告,上述转让股权的净资产价值为3,036,129.32 元,双方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为3,036,129.32 元。

2、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不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含下属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方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6 月29日,公司与关联方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转让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泽园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向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合法持有的福泽园公司100%的股权。

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7.50%的股份,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0年6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金朝阳、韩丹丹回避表决,董事周梁辉、吴海涛,独立董事王晋勇、车磊、张萱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

在本次关联交易前已与公司独立董事沟通并获得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对该关联交易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不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含下属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方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17.50%的股份,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17970223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金朝阳

注册资本:5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02月22日

营业期限自:1995年02月22日

营业期限至:2025年02月21日

登记机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628号

经营范围:生物工程、光纤通信、光电器件、电子、计算机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建筑及装饰材料、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工艺美术品批发兼零售。生物工程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服务。

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46703.28万元,净资产为-8614.34万元;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68.91万元。以上均未经审计。

三、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股权转让暨交易标的为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本公司合法持有福泽园公司100%股权。

福泽园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9日,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FH348E;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韩丹丹;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湖光中街1号2层224室;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礼仪服务;销售殡葬用品、花卉、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服装、鞋帽;摄影服务;工艺美术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上述福泽园公司100%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

本次转让福泽园公司100%股权事项完成后,福泽园公司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为福泽园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以及该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二)交易标的审计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20】33050008号),福泽园公司2019年度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福泽园公司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的期间损益情况预计为亏损。

(三)定价政策及依据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20】33050008号):截止审计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福泽园公司总资产为13,744,205.81元,净资产为 3,036,129.32元。福泽园公司100%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值为3,036,129.32 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以福泽园公司100%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值为股权交易价格,即福泽园公司100%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3,036,129.32 元。

(四)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审计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次日至交割日(含当日)之间的交易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变动,均由受让方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全部承担或享有。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权转让协议在以下当事人之间签署:

甲方: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释义

在本协议中,除上下文另有明确约定外,下述简称释义如下:

第二条 标的股权及转让完成后的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一)标的股权

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权为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共计100万元出资额。

(二)转让完成后的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第三条 股权转让价款及其支付

(一)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20】33050008号《审计报告》,标的资产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人民币303.61万元。

经双方协商,标的资产的交易价值为人民币303.61万元。

(二)转让款支付方式如下:

鉴于甲方尚欠乙方部分资金,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款在应付乙方款项中进行抵扣,抵扣时点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第四条 陈述与保证

(一)甲乙双方陈述与保证

1. 双方均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均具备以其自身名义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 本协议条款构成双方的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可执行的义务和责任;

3. 双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与任何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其作为一方的其他协议、合同的约定相违背或抵触;

4. 双方将不因签订或履行与任何第三方的协议、合同或其他法律安排而妨碍其对本协议的履行;

5. 双方将尽最大努力相互配合,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手续;

6. 双方均保证履行保密义务;

7. 双方每一项陈述与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割日在所有实质方面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误导性陈述和不可撤销。

(二)甲方陈述与保证

1. 标的资产不存在任何查封、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

2. 标的资产不存在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

(三)乙方陈述与保证

1. 依约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2. 在甲方未违反本协议陈述与保证事项的前提下,乙方保证不予单方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 与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处理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为目标公司的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

第六条 员工安置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的重新安排或职工安置事宜,目标公司与其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维持不变。

第七条 权利义务的转移

(一)自交割日起,标的公司一切权利义务或收益亏损,均与甲方无关;均由变更后的目标公司股东承担或享有。

(二)自审计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次日至交割日(含当日)之间的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变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或享有。

第八条 相关手续的办理

甲乙双方应配合目标公司及时办理有关股权转让的各种手续。自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转让标的资产即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 税费承担

因履行本次交易所发生的全部税项及费用,凡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规定办理;法律、法规无规定的,由双方依照公平原则共同分担。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除需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外,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金朝阳、韩丹丹回避表决,董事周梁辉、吴海涛,独立董事王晋勇、车磊、张萱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均为赞成票。

本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前已与公司独立董事沟通并获得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1、鉴于公司于2019年度已转让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为更好地聚焦主业,增强上市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本人同意公司对外转让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提议公司根据相关规则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审计或评估,以真实反映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企业价值。

3、因公司拟转让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受让方为关联方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故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应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转让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已经审计机构审计,相关结论真实反映了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企业价值;

2、上述转让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转让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系根据经审计的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值为股权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1、本次公司转让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已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相关结论真实反映了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企业价值;

2、上述转让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转让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系根据经审计的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值为股权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涉及转让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转让福泽园公司100%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亦不涉及人员的重新安排或职工安置事宜,福泽园公司与其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维持不变。

七、转让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福泽园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有助于公司更好地聚焦主业,增强上市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因福泽园公司成立时间不长,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均较小,本次福泽园公司股权转让后,对公司2020年度的盈利情况影响较小。

综上,此次股权转让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现实利益及长远利益。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三)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五)福泽园(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六)《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ST仰帆 公告编号:2020-019

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本次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间接控股股东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借款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利息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2、本次借款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不含本次),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含下属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人之间已发生关联交易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一、借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间接控股股东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天控股”)新增借款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利息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2020年6月29日,公司第七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梁辉、吴海涛回避表决,董事金朝阳、韩丹丹,独立董事王晋勇、车磊、张萱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均为赞成票。

在本次关联交易前已与公司独立董事沟通并获得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不含本次),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含下属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人之间已发生关联交易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城星路69 号中天国开大厦15、17-19楼

法定代表人:楼永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28992.8854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健康管理(不含诊疗服务),养老产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0日

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910,061万元,净资产为1,620,263万元;2018年度营业总收入为8,608,285万元,净利润为244,256万元。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甲方: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借款金额

1、从2020年6月29日至2021年6月28日,甲方同意向乙方新增借款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所借资金应专项用于乙方日常经营所需费用。

2、甲方同意在2020年7月15日前向乙方提供借款35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壹 年,从实际放款日开始计算,实际放款日为甲方将借款资金转入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之当日。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按4.35%/年支付,于借款本金到期后3个工作日内,随本金共同一次性支付。

(四)借款偿还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还本付息。逾期未偿还部分借款本息,甲方有权立即追回。同时,针对逾期未偿还部分的借款本息总额,甲方将按照每日万分之二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直至乙方足额还本付息之日止。

2、如乙方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若经甲方审核同意,签订借款延期协议后有效,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立即收回全部借款。

3、当甲方认为乙方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立即提前收回借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应在甲方要求偿还之日起3日内还本付息。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还本付息,甲方有权立即追回,并由乙方承担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额10%的违约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周梁辉、吴海涛回避表决,董事金朝阳、韩丹丹,独立董事王晋勇、车磊、张萱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同意表决,独立董事就该议案作出了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0-017号公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晋勇先生、车磊先生、张萱女士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间接控股股东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借款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利息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关联方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无向公司收取多于融资成本的费用,此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系因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对公司的经营不构成负面影响。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目的是为补充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费用,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20-015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在云维公司办公楼708会议室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总经理凡剑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公司董事长罗永隆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罗永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无法正常履行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权,董事会同意免去罗永隆公司董事、董事长及所担任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务,提名增补陈嘉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提名。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增补第八届董事会成员(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二、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为扩充经营项目,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拟增加“非金属矿及制品、铜矿石、控制柜的销售,从事商业经纪业务、废旧金属制品回收与销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同时结合公司经营范围修改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党建、经营范围等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预案》。

公司拟于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在云维办公楼7楼7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补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附件:

陈嘉霖先生简历

陈嘉霖,男,汉族,中共党员,1973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199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办公室主任、战略投资部总经理,现任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办公室(信息化管理中心)主任。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20-016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6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章程条款序号及引述条款序号因本次修订发生变化,依序调整。章程内容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修订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2020-017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15日 10 点0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云维办公楼7楼7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15日

至2020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云维办公楼511办公室)。

5.登记时间:2020年7月13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桂腾雷、崔永辉

3.联系电话:0874-3068588

传真:0874-3065519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对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现决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开展的基金申购(不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申购模式),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已领取交通银行基金1折权益且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不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仅限前端申购模式)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活动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适用基金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本公司管理的且在交通银行销售的非零申购费率开放式基金继续享有费率优惠。

四、适用优惠费率

1.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已领取基金1折权益的个人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本公司管理的且在交通银行销售的非零申购费率开放式基金,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基金1折权益是指:在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领取的可享受基金申购、定投费率1折优惠的权益。

2.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已领取基金1折权益的个人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定投协议,并于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投交易,享受定投1折费率优惠。

3.原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用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未领取基金1折权益的客户在交通银行手机银行不享受本次费率优惠。

2.本次手机银行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申购(不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

3.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限于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客户如通过柜面、网银等非手机银行渠道签约的定期定额投资在手机银行渠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内的扣款不享受1折费率优惠。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客户在手机银行进行基金组合产品的申购与定投享受1折费率优惠(无前端申购费率或不支持费率优惠的开放式基金除外)。

5.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原申购费率等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7.如新增参加或退出基金申购及定投手续费率(仅限前端申购模式)优惠的基金,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8.具体的业务规则和办理流程以交通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七、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

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协商一致,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6月30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天风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费率优惠

自2020年6月30日起,投资者通过天风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受1折优惠,具体费率折扣以天风证券公告为准。相关基金原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天风证券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当日起,将同时参加相关业务费率优惠活动。

三、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在天风证券处于正常申购期的上述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天风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4、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5、费率优惠解释权归天风证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留意天风证券最新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tf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天风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