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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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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含已转让债权诉讼)的公告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ST厦工 公告编号:临2020-049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含已转让债权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涉案的本金:166,100,457.95元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案件尚未审结,目前暂时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的影响。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相关诉讼计坏账准备。

一、主要诉讼案件汇总情况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工股份”)于2020年6月28日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0)闽02执异98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近12个月内新增累计涉及诉讼事项和已披露累计涉及诉讼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含已转让债权诉讼事项),诉讼涉及金额合计166,100,457.95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2.52%,其中已转让债权涉及诉讼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2.46%。

(一)已转让债权涉及诉讼的汇总情况

公司管理人于2019年9月26日对328家企业的应收账款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挂牌。2019年10月15日,竞买人厦门创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程资产”)以起拍价400,294,241.22元在第二次拍卖中竞拍成交。2019年10月30日,公司于《中国改革报》刊登了《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创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依法将前述328家企业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创程资产。虽然上述328家企业的应收账款主债权已公告转让,但诉讼案件遍布全国各个区域,债权人收到公司发出的债权转让通知书时间跨度较大,法院办理所有债权转让需要一定的程序,故其中部分诉讼案件进展,法院仍以厦工股份为原告继续受理。公司将上述应收账款事项所涉及已转让债权诉讼案件进行累计,截止目前已转让债权合计金额为165,361,983.88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2.46%,具体情况如下:

(二)未转让债权涉及诉讼的累计情况

除前述已转让债权涉及诉讼外,公司将公司近12个月内涉及诉讼事项进行累计,截止目前债权金额为738,474.07元,约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06%,具体情况如下:

二、主要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已转让债权涉及诉讼

1、2016年9月8日,公司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辽宁厦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厦工”)支付拖欠货款及资金占用费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其主持调解并作出(2016)闽02民初850号《民事调解书》,后因辽宁厦工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已生效《民事调解书》的付款义务,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辽宁厦工立即向公司支付货款本金52,033,298.30元及资金占用费等。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16年12月10日、2017年10月11日和2019年1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061”、“临2017-082”和“临2019-004”号公告。

2020年6月22日,公司收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闽02执异6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变更创程资产为(2019)闽02执67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

2、2016年5月13日,公司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山东黄河物资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河”)支付拖欠货款及资金占用费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18年3月30日出具(2016)闽02民初5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山东黄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公司货款30,993,822.62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等。因山东黄河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公司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闽02执338号《执行裁定书》。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16年7月13日、2018年4月28日和 2020年5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032”、“临2018-033”和“临2020-041”号公告。

2020年6月23日,公司收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闽02执异93号】,裁定如下:变更创程资产为(2020)闽02执338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

3、2016年9月13日,公司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安阳市友邦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友邦”)支付拖欠货款及资金占用费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17年5月9日出具(2016)闽02民初8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安阳友邦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货款82,334,862.96元及资金占用费等。因安阳友邦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16年11月1日、2017年5月27日和2017年10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049”、“临2017-056”和“临2017-083”号公告。

2020年6月28日,公司收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闽02执异98号】,裁定如下:变更创程资产为(2017)闽02执846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

(二)未转让债权涉及诉讼

1、连云港荣胜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荣胜”)于2017年至2018年间代理经销公司产品,与公司合作期间,连云港荣胜未按协议履约,长期拖欠公司货款。截至2020年3月31日,连云港荣胜尚欠公司货款738,474.07元,公司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请求连云港荣胜向公司支付所欠货款及资金占用费。2020年6月19日,公司收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闽0203民初11631号】。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相关协议,上述3个已转让债权诉讼案件的相关费用将由债权受让人创程资产承担。本次已转让债权诉讼对公司的影响,详见2019年10月19日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96”号公告。

基于谨慎性原则,除上述已转让债权诉讼案件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连云港荣胜”的诉讼案件提坏账准备5.16万元。鉴于上述案件未履行完毕,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29日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0-036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6月29日~2020年6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15至2020年6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36号天誉花园二期501房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6月9日、6月24日分别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5、主持人: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王斌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13人,代表股份44,648,421股,占上市公司总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57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有2人,代表股份数41,866,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525%;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11人,代表股份数2,782,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3%。

8、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公告列明的各项提案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二〇一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1,866,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687%;反对873,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556%;弃权1,908,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7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7%;反对873,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642%;弃权1,908,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5712%。

表决结果:通过。

2、《二〇一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1,866,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687%;反对873,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556%;弃权1,908,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7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7%;反对873,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642%;弃权1,908,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5712%。

表决结果:通过。

3、《二〇一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1,866,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687%;反对873,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556%;弃权1,908,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7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7%;反对873,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642%;弃权1,908,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5712%。

表决结果:通过。

4、《二〇一九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41,866,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687%;反对873,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556%;弃权1,908,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7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7%;反对873,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642%;弃权1,908,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5712%。

表决结果:通过。

5、《二〇一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41,866,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687%;反对873,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556%;弃权1,908,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7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7%;反对873,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642%;弃权1,908,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5712%。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1,866,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687%;反对873,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556%;弃权1,908,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7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7%;反对873,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642%;弃权1,908,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5712%。

表决结果:通过。

除审议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联合发展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赖志萍、梁碧芸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网络投票股东和召集人资格、审议内容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联合发展律师事务所关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非港股通

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06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自2019年4月16日起已暂停添富恒生份额的场内申购业务,投资人可在场外对添富恒生份额进行申购,可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对添富恒生份额进行赎回。恒生A份额、恒生B份额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2、在添富恒生份额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恒生A份额、恒生B份额的上市交易不受影响。

3、2020年07月02日,本基金恢复办理场外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场内份额的赎回业务,并继续暂停本基金的场内申购业务。

4、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代销机构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情况。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30日

关于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基金(LOF)

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06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0年07月06日,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代销机构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情况。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30日

关于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LOF)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06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0年07月02日,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代销机构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情况。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30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指定旗下部分基金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申购费率(含定期定额投资)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与交通银行手机银行申购费率(含定期定额投资)优惠活动的基金

二、参与费率优惠情况说明

1、费率优惠活动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在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已领取基金1折权益的个人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基金1折权益是指:在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领取的可享受基金申购、定投费率1折优惠的权益。

3、在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已领取基金1折权益的个人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定投协议,并于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投交易,享受定投1折费率优惠。

4、原申购费率(含定期定额投资)为固定金额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三、重要提示

1、未领取基金1折权益的客户在交通银行手机银行不享受本次费率优惠。

2、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投手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申购及定投手续费。不包括转换费率。

3、客户通过柜面、网银等非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的定投协议在手机银行渠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内的扣款不享受1折费率优惠。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客户在交通银行手机银行进行基金组合产品的申购与定投享受1折费率优惠。

5、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6、具体各基金产品开放业务类型及开放时间安排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7、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交通银行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交通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交通银行有权不时调整该活动相关规则(包括删减适用基金范围及变更费率优惠安排等)。相关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交通银行的有关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标普全球石油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

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20年7月6日(星期一)起恢复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关于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详见2020年6月3日的公告。

2)敬请投资人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关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参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答谢投资者长期以来的支持与信任,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安基金”)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交通银行销售的开放式基金开展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称“定投”)手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所有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客户均可参加。

二、适用基金

在交通银行上线代销的具有前端申购费率且支持费率优惠的开放式基金参加本次申购及定投手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及费率折扣标准可咨询交通银行客服人员或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查询。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额外参加本次费率优惠活动。

三、活动内容

1、费率优惠活动时间:2020年7月1日00:00至2020年12月31日24:00。

2、在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已领取基金1折权益的个人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基金1折权益是指:在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领取的可享受基金申购、定投费率1折优惠的权益。

3、在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已领取基金1折权益的个人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定投协议,并于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投交易,享受定投1折费率优惠。

四、重要提示

1、未领取基金1折权益的客户在手机银行不享受本次费率优惠。

2、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投手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申购及定投手续费。不包括转换费率、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投、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前端模式申购”是指申购基金时就需要支付申购费的购买方式。

3、客户通过柜面、网银等非手机银行渠道签约的定投协议在手机银行渠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内的扣款不享受1折费率优惠。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客户在手机银行进行基金组合产品的申购与定投享受1折费率优惠(无前端申购费率或不支持费率优惠的开放式基金除外)。

5、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交通银行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交通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交通银行有权不时调整该活动相关规则(包括删减适用基金范围及变更费率优惠安排等)。相关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交通银行的有关公告。

五、联系咨询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bankcomm.com

客服电话:95559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huaan.com.cn

客服电话:40088-50099

风险提示:华安基金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民生加银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2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民生加银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次分红方案: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52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次红利款将于2020年7月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4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5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10元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执行。

3.6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费用)

3.7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