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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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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的公告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0-036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243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0-053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诺华”)于2020年6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59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所有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0-063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541),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易智软股权收购纠纷全面和解暨债务重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0-090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易智软股权收购纠纷全面和解暨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天马股份”)与博易智软(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易智软”)股东因公司收购博易智软股权而产生的纠纷事项(以下简称“股权收购纠纷”),2020年6月28日,公司已与涉及股权收购纠纷的博易智软的26名股东就该等股权收购纠纷签署了和解协议,予以全面和解。现将本次全面和解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权收购纠纷的概述

1.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人民币33,803.97万元收购博易智软56.3401%的股权;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收购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3.1154%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人民币25,524.91万元收购博易智软43.1154%的股权。2017年10月,公司以现金人民币3,050,079元收购徐晓东持有的博易智软0.5447%股份。公司与博易智软各股东分别签订了《关于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博易智软100%股权,共需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为59,633.8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购上海微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8)及《关于继续收购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3.1154%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

2.2018年5月17日,因公司未履行《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博易智软部分股东李凯、张忻、张麾君、石中献、唐力、周海荣、苏忠慧、龚依羚、苏慕勤、柴磊、安奇慧、曹述建、支宝宏、张科、伊周琪、戈文奇、陈刚、张强、魏冰梅、上海霆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公司发出《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通知》,通知公司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同时保留追究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违约责任的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答辩通知》暨收购博易智软(北 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

3.2018年5月底,博易智软股东天津天创保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创保鑫”)、天津天创鼎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创鼎鑫”)、北京浦和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浦和赢”)、云合九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合九鼎”)、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瑞信”)就其与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所引发的争议,先后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针对前述仲裁申请分别作出《裁决书》,要求公司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及对应利息、律师费、仲裁费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工银瑞信裁决书的公告《关于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暨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210)、2019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天创保鑫裁决书的公告《关于收到(2019)京仲裁字第0080号〈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2019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浦和赢裁决书的公告《关于收到(2019)京仲裁字第0081号〈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2019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天创鼎鑫裁决书的公告《关于收到(2019)京仲裁字第0082号〈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19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云合九鼎裁决书的公告《关于收到(2019)京仲裁字第0241号〈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等。

二、股权收购纠纷全面和解暨债务重组的基本情况

截至和解协议签署日,公司已向博易智软各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9,833.24万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的股权合计为8.5559%,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公司未支付。就该等股权收购纠纷,公司于2019年2月1日与工银瑞信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分别与其他26名股东签署和解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5名股东

公司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后,云合九鼎、浦和赢、天创鼎鑫、天创保鑫和徐晓东已办理完毕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公司未按期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就前述股权转让纠纷,公司与云合九鼎、浦和赢、天创鼎鑫、天创保鑫、徐晓东签署《和解协议书》,协议各方同意,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于2020年4月20日出具的《估值报告》,于估值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博易智软的股权价值为29,112万元。由于博易智软收入及利润不及预期,2019年收入及利润较以前年度大幅下降,导致估值降低。根据该《估值报告》,以博易智软全部股权价价值29,112万元依据,公司将其持有的博易智软的部分股权抵偿其对前述5名股东的等额债务,并在该等抵债涉及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各股东名下之日完成抵销,且,对于《裁定书》或《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未被抵偿的剩余债务,予以全部豁免。在该情形下,视为公司已完全履行《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全部付款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结果如果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和解协议签署日,公司共持有博易智软8.5559%股权,但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公司等9人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案件,该等股权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文书为【2018】浙民初21号),公司无法将该等股权用于和解协议的项下的抵债。基于此,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与博易智软的控股股东李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304.625万元受让李凯持有的博易智软4.4814%股权(与云合九鼎、浦和赢、天创鼎鑫、天创保鑫和徐晓东抵债的估值相同),并指定李凯直接将该等股权分别过户至云合九鼎、浦和赢、天创鼎鑫、天创保鑫和徐晓东名下。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和解协议的相关约定将相应股权分别过户至云合九鼎、浦和赢、天创鼎鑫、天创保鑫和徐晓东名下,公司已经全面履行与云合九鼎、浦和赢、天创鼎鑫、天创保鑫和徐晓东签署的相关和解协议项下义务。依据公司与李凯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将于2020年6月28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李凯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304.625万元。

(二)尚未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21名股东

尚未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股东共21名,具体为李凯、张忻、张麾君、石中献、唐力、周海荣、苏忠慧、龚依羚、苏慕勤、柴磊、安奇慧、曹述建、支宝宏、张科、伊周琪、戈文奇、陈刚、张强、魏冰梅、上海霆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明石科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已向该等股东合计支付7,663.02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尚应支付46,845.3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因公司违约且部分守约方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备忘录的约定,截至2020年6月28日,公司应对该等股东应支付违约金合计9,452.32万元。

2020年6月28日,公司与上述21名股东分别签署《协议书》,一致同意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自《协议书》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终止,即各股东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对公司享有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公司支付应付且未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承担不限于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等全部权利均终止,公司亦不再要求各股东返还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及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且双方共同确认,就双方对《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及解除事宜均达成谅解,对此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日后双方亦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即:根据《协议书》的约定,该21名未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股东,不再向公司主张剩余应付的股权转让款及相应违约责任,同时公司也不再要求该21名股东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不再要求其返还已收取的相应股权转让款。

三、本次股权收购纠纷和解暨债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前期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纠纷和解暨债务重组后,公司累计获得债务豁免金额共计11,890.82万元,为上述已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5名股东豁免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款及相应利息、诉讼费等共计2,438.50万元,及上述尚未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21名股东豁免支付的违约金9,452.32万元,该等款项已计入公司其他应付款及预计负债科目,因此该债务豁免将增加公司利润11,890.82万元。另外,公司已向上述21名股东支付合计7,663.02万元股权转让价款,计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本次股权收购纠纷和解暨债务重组后,由于该项资产无法收回,将减少公司利润7,663.02万元。因此,上述事项最终导致公司本期利润增加4,227.80万元,最终以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2.公司为履行与与云合九鼎、浦和赢、天创鼎鑫、天创保鑫和徐晓东的相关和解协议,从李凯处受让等额股权用于向云合九鼎、浦和赢、天创鼎鑫、天创保鑫和徐晓东抵偿债务,公司收购李凯股权和以股权向云合九鼎、浦和赢、天创鼎鑫、天创保鑫和徐晓东抵债的估值相同,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公司与涉及股权收购纠纷的博易智软的26名股东全面和解后,同时意味着公司收购博易智软全部股权的交易终止,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和其他契约性法律文件不再履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持有博易智软8.5559%股权,该等股权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云合九鼎、浦和赢、天创鼎鑫、天创保鑫和徐晓东分别签署的和解协议

2.公司与北京明石科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21名博易智软股东签署的和解协议

3.公司与李凯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4.博易智软于2020年6月28日取得公司登记管理机关换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2号楼晶科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孙奥先生、胡建军先生、Neil Edward Johnson先生、韩洪灵先生、彭剑峰先生、丁松良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白文龙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利所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高唐齐盛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6.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8.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中第7、8、9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回避表决。

3、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邵鹤云、殷会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法律意见书。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7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信证券华南

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

及参与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签署的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0年6月30日起,中信证券华南将增加代销本公司以下基金:

投资人可在中信证券华南办理本公司基金开户业务及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

另外,我司旗下基金参与中信证券华南申(认)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中信证券华南活动公告为准。我司旗下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优惠前申(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中信证券华南销售的基金,默认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中信证券华南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人在中信证券华南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其具体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客户咨询电话: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2、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0-95396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宝盈品牌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因非港股通交易日

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0年7月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自2020年7月2日起恢复办理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如有疑问,请拨打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或登录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获取相关信息。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关于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开展直销渠道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宝盈基金”)在本公司直销渠道(含宝盈基金官方网站、“掌上宝盈”APP及微信交易渠道)开展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213009,以下简称“宝盈货币A”)与本公司旗下其它基金产品之间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惠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适用产品

本公司旗下支持转换功能的所有基金产品。

三、活动详情

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渠道,将宝盈货币A以基金转换方式转换为其它基金时(包括“掌上宝盈”APP上的“现金宝”支付方式),转换补差费率实施零折优惠,即免转换补差费用。

四、其他提示

1、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本公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者可以在应用市场搜索“掌上宝盈”或通过本公司微信公众号点击“下载APP”,下载本公司“掌上宝盈”APP。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人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