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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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59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14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车成聚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1,057,911,0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5936%。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49,770,4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13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8,140,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586%。

公司董事车成聚、祝振茂,监事赵实柱出席了会议,高管尹伟令、黄磊、李勇、张军及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50,402,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0%

反对10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2%;

弃权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66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800%;

反对10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53%;

弃权4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948%。

表决结果:同意延长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延长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57,391,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9%;

反对50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0%;

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65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442%;

反对50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00%;

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8%。

表决结果:选举李婵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杨文杰、高秉政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