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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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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0-100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即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大会,下同)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红松东路1116号上海虹桥元一希尔顿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本公司董事长陈启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本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9人,出席3人;执行董事陈启宇先生、吴以芳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江宪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执行董事姚方先生,非执行董事徐晓亮先生、沐海宁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天祐先生、李玲女士、汤谷良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3人,出席3人;任倩女士、曹根兴先生、管一民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晓娴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关晓晖女士、高级副总裁梅璟萍女士、副总裁李鑫磊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2019年度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2019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本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本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本集团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2020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 关于2019年执行董事考核结果和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执行董事考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委托贷款/借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新增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本公司A股及/或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本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本公司A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本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本公司A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本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本公司A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A股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19年度股东大会第5、6、13、14、15、16、17项议案。

2、涉及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19年度股东大会第7、8项议案。

议案7、8应回避表决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股东姓名: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

3、特别决议案:2019年度股东大会第13、14、15、16项议案,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2020年第一次H 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上述议案均获得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郝明骋、贺琳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0-101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执行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6月30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收到沐海宁女士的书面辞职函,因工作变动,沐海宁女士请辞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沐海宁女士的辞职函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沐海宁女士已确认,其于任期内与董事会之间概无分歧。董事会对沐海宁女士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沐海宁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本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本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补选董事。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0-102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在上海市红松东路1116号上海虹桥元一希尔顿酒店(现场与通讯相结合)召开,应到会董事10人,实到会董事10人。会议由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陈启宇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由于沐海宁女士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函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增补非执行董事龚平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增补后,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汤谷良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江宪先生、非执行董事龚平先生组成;其中,汤谷良先生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由于沐海宁女士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函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增补非执行董事潘东辉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增补后,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江宪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玲女士、非执行董事潘东辉先生组成;其中,江宪先生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由于沐海宁女士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函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增补非执行董事潘东辉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增补后,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天祐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江宪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汤谷良先生、执行董事陈启宇先生、非执行董事潘东辉先生组成;其中,黄天祐先生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核,张厚林先生具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张厚林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张厚林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厚林先生,1968年12月出生。张厚林先生现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复星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656)高级副总裁、联席首席财务官,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联席首席财务官,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00226)董事。张厚林先生于1993年12月至2000年10月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外高桥支行任职,于2000年10月至2017年3月历任复星高科技财务副总监兼资金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资金管理部总经理、总裁高级助理兼资金管理部总经理、副总裁兼资金管理中心总经理等职,并于2007年5月至2010年6月任本公司监事。张厚林先生于1991年7月获复旦大学历史学学士学位,于1998年12月获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除上文披露之外,截至本公告日,其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且并未于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亦于过去三年内并无担任任何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职位。

张厚林先生概无于本公司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或淡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