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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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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0-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0-047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5,44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6)号核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813,3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27,253,300股,公司股票于2017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达控股”)、施小友、张启春、阮吉林、张启斌、阮卢安、魏成刚、史建伟、台州市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铭峰投资”)、杨海平、邵伯明,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95,440,000股(其中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8,000,000股、施小友11,245,500股、张启春8,925,000股、阮吉林7,395,500股、张启斌4,284,000股、阮卢安3,850,000股、魏成刚3,600,000股、史建伟2,700,000股、台州市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00,000股、杨海平1,620,000股、邵伯明1,620,000股),将于2020年7月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2017年7月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总股本为127,253,3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5,44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813,300股。公司股东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限售股48,000,000股、施小友持有限售股11,245,500股、张启春持有限售股8,925,000股、阮吉林持有限售股7,395,500股、张启斌持有限售股4,284,000股、阮卢安持有限售股3,850,000股、魏成刚持有限售股3,600,000股、史建伟持有限售股2,700,000股、台州市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限售股2,200,000股、杨海平持有限售股1,620,000股、邵伯明持有限售股1,620,000股。

2、2018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根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最终以2018年9月18日为授予日,向8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98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完成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27,253,300股增加至129,233,3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7,42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813,300股。

3、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杨先赏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杨先赏未解除限售部分的全部股票共计15,000股;同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除上述个人离职触发部分)共计78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6月27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29,233,300股变更成128,432,3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6,619,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813,300股。

4、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莫勇、贾珮、晏锋共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莫勇、贾珮、晏锋共3人未解除限售部分的全部股票共计42,000股;同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除上述个人离职触发部分)共计568,500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6月3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28,432,300股变更成127,821,8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6,008,5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813,300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7,821,8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6,008,5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813,3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小友、张启春、阮吉林、张启斌、阮卢安、魏成刚、史建伟、台州市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海平、邵伯明对发行前所持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施小友、阮吉林、张启春、张启斌承诺如下:“(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4)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控股股东百达控股承诺如下:“(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史建伟承诺如下:“(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担任公司的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4)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发行人股东阮卢安承诺如下:“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5、发行人股东魏成刚、杨海平、邵伯明、台州市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人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百达精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百达精工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百达精工关于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百达精工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5,44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6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编号:2020-028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17时在吴江宾馆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吴小平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0-029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

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用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吴小平先生

非独立董事:吴小平先生、陈洪野先生、高畠博先生、严文芹女士、陈浩先生、范宏先生

独立董事:徐坚先生、李丹云女士、梁振东先生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邓建波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沈莹娴女士、任富钧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邓建波先生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如下:

总经理:吴小平先生

副总经理:陈洪野先生、高畠博先生

财务负责人:严文芹女士

董事会秘书:陈小英女士

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二、独立董事简历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吴小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至1987年6月,任吴县胥口乡团委副书记;1987年7月至1992年3月,任苏州市对外贸易公司贸易员;1996年4月至2004年10月,历任日东电工Matex株式会社工程师、课长、部长;2004年12月至今,任香港泛洋董事;2008年1月至今,任苏州泛洋执行董事。2008年11月至2017年5月,任赛伍有限董事长;2008年11月至2015年12月及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任赛伍有限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陈洪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1985年至1993年,历任苏州船用机械厂技术部技术员、工程师;1993年至2003年,任索尼凯美高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技术科长;2003年至2007年,任深圳丹邦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至今,任苏州新维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赛伍有限董事;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兼任赛伍有限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高畠博先生,日本国籍,1950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1974年4月至2010年6月,任职于日东新兴化学工业株式会社研发部。2010年6月至2017年5月,任赛伍有限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严文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1991年8月至1993年9月,任吴江供销房产公司出纳;1993年9月至2002年9月,任吴都大酒店劳资文书;2002年9月至2009年2月,任亿光电子(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科长;2009年2月至2012年7月,任吴江考斯慕印刷器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7月至2017年5月,任赛伍有限财务部长;2017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陈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1989年8月至1992年7月,任深圳赛格集团赛格计算机有限公司经理;1992年8月至1994年3月,任联想集团小型机事业部经理;1994年4月至2000年3月,任联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副总裁、华东区总经理;2000年4月至2001年3月,任联想集团企划部副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1年4月2010年3月,任联想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0年至2015年,任北京君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首席投资官;2012年10月至2017年5月,兼任赛伍有限董事;2017年5月至今,兼任本公司董事;目前还兼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银煌投资等公司董事、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独立董事。

范宏,董事,男,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8月至2003年12月任吴江市北镇政府经营管理办公室科员、副主任;2003年12月至2005年3月任吴江市黎里镇政府经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4月至2009年10月任吴江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办事员、副部长;2009年10月2018年12月16日,任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投资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16年6月至今任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2月17日至今,任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至2016年4月任吴江迈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公司董事。

二、 独立董事简历

徐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6月出生,博士学历高分子材料专业。1985年4月至1992年1月,历任北京化工学院讲师;1995年3月至1997年2月,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博士后;1997年3月至1998年3月,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副研究员;1998年4月至1999年4月,为北海道大学高级访问学者;1995年5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研究员,不属于党政领导干部,也不属于领导班子成员,未违反中组部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相关规定。201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H.603725)独立董事、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Z.300200)独立董事、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SZ.300136)独立董事、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SZ.300082)独立董事和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梁振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人、合伙人职务。期间受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于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在美国凯易律师事务所纽约办公室工作,担任外国顾问。

李丹云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6年10月至1999年1月,任苏州益友实业总公司财务助理;1999年1月至2003年1月,任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项目经理;2003年12月至今,任苏州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和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002309)独立董事。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

陈小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7年8月,任职于苏州科德软体电路板有限公司;2007年8月至2014年9月,任重庆华宇集团人事行政主管;2014年9月至2016年8月,任吴江东运房产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任苏州赛伍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2017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编号:2020-030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2020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29日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技术部光学设计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林孝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林孝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经公司研究决定,林孝同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由公司技术部部长李海军先生及设计三部部长李俊攀先生负责,林孝同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安防光学技术研发及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持有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属完整性。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林孝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

林孝同先生于2018年3月加入公司并担任技术部光学设计经理,主要负责公司安防镜头的光学设计及团队管理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孝同先生有2项作为发明人申请的专利获得授权,另有10项专利正在申请过程中。已授权专利情况如下:

正在申请的专利情况如下:

林孝同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均非单一的发明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孝同先生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林孝同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公司已与林孝同先生签署了《保密协议》,约定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林孝同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的进展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孝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林孝同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林孝同先生已与李海军先生、李俊攀先生及团队成员办理完成工作交接。目前公司技术部研发工作运行正常。林孝同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经历长期的发展过程,公司培育了一支高层次研发生产人才队伍,拥有出色的技术创新能力。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122人、118人及250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7.08%、7.58%及12.13%。同期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为8人、9人、9人及8人,人员稳定,具体人员如下: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原由林孝同先生负责的工作平稳衔接,经公司研究决定,林孝同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管理工作由公司技术部部长李海军先生负责,其负责的研发工作由设计三部部长李俊攀先生负责。李海军先生、李俊攀先生简历如下:

李海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1月出生,专科学历,生物教育专业。曾任福建福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民品生产部经理、民品事业部三厂厂长,公司福清制造部、制造二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技术部部长。李海军先生有4项作为发明人申请的专利获得授权。

李俊攀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光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曾任公司研发二部光学设计师;现任公司设计三部部长。李俊攀先生有9项作为发明人申请的专利获得授权,另有52项专利正在申请过程中。

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四、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保荐机构执行的核查程序

1、查阅了林孝同先生的辞职文件、林孝同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公司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对上述协议中重要条款进行了核对;

2、取得并核对了林孝同、李海军、李俊攀已授权专利清单和正在申请的专利清单;

3、就林孝同先生离职相关工作的交接情况、对福光股份研发工作的影响、以及福光股份拟采取的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4、取得并核对了李海军、李俊攀先生的工作履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福光股份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保持相对稳定,福光股份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部光学设计经理林孝同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负责的管理工作由福光股份技术部部长李海军先生负责,其负责的研发工作由设计三部部长李俊攀先生负责。林孝同先生的离职不会对福光股份技术研发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福光股份持有的核心技术。

2、林孝同先生作为发明人申请的专利的专利权人(申请人)均为福光股份,且其均非单一的发明人,因此林孝同先生的离职不影响福光股份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福光股份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3、目前,福光股份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福光股份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林孝同先生的离职未对福光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19 证券简称:山东出版 公告编号:2020-016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17及2018-027);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14 及2019-005)。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情况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19年1月29日向中国农业银行济南英雄山支行认购了 1.50 亿元(人民币,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汇利丰”2019 年第 4359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于 2019年5月29日向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中支行认购了4.00亿元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9年第97期E款;于2019年6月17日向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认购了1.20亿元共赢利率结构2703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于2019年6月21日向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中支行认购了2.00亿元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9年第114期F款;于2019年6月26日向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中支行认购了1.80亿元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2019 年第117期F款。详见公司2019年6月22日在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17)。

上述“汇利丰”2019 年第 4359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 2020年1月20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1.50亿元,并收到理财收益5,952,328.77元;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9年第97期E款已于2020年5月28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4.00亿元,并收到理财收益18,400,000.00元;共赢利率结构2703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于2020年6月17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1.20亿元,并收到理财收益4,752,986.30元;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9年第114期F款已于2020年6月22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2.00亿元,并收到理财收益9,250,410.96元;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2019 年第117期F款已于2020年6月29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1.80亿元,并收到理财收益8,370,739.73元。

上述理财产品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之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到期且赎回10.5亿元,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46,726,465.76元。

特此公告。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上柴股份 上柴B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2020-012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大连上柴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上柴)的议案。随后本公司与大连上柴其它股东方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成立了大连上柴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并依法开展了相关资产清查、债权人申报公告、资产处置等工作。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的公告》(临2017-013号)及相关年度的定期报告。

大连上柴股东会授权清算组按不低于评估价值的原则出售相关资产,按不低于经审计的应收、预付账款催讨相关款项。现根据清算组提供的相关资料,将大连上柴清算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连上柴前期机器设备等资产处置情况

经清算组委托,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大连上柴进行资产评估并于2018年7月出具了《大连上柴动力有限公司拟进行企业清算所涉及的大连上柴动力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0382号)。

2018年11月,经公开竞标,大连上柴主要机器设备等资产以含税价190万元(截止资产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值110.50万元,评估值为153.55万元)转让给了展瑞(上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双方签署了《设备转让及付款协议》并完成了交割和付款手续。

二、大连上柴近期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处置情况

2019年7月,经清算组委托,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大连上柴未处置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再次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大连上柴动力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0792号)。

根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资产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大连上柴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为4,766.69万元,土地使用权(2004年8月取得的国有建设工业用地、50年使用权、120,044.26平方米)的评估价值为4,797.74万元,合计为9,564.43万元,较账面净值5,812.81万元增值3,751.62万元,增值率64.54%。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万元

大连上柴上述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资产已于近日通过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并以协议方式确定大连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受让方,确定标的成交价为9,564.43万元。至2020年6月29日,大连上柴与大连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编号:20201075),大连产权交易所并出具了《交易凭证》。上述《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大连上柴动力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大连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大连上柴动力有限公司部分不动产。甲方将该转让标的有偿转让给乙方。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以2019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文号: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079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标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9,564.43万元。

3、交易价款为人民币9,564.43万元。乙方已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计人民币9,564.43万元,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4、甲方应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4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乙方核查验收后,甲、乙双方应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

转让标的权属移转需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获得大连产权交易所另行出具的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的《交易凭证》后4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凭本合同及《交易凭证》等相关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的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如未凭《交易凭证》办理转让标的权属的变更登记手续,由办理方承担法律责任。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本项目涉及的偿还欠缴税款及滞纳金、解除转让标的查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补缴优惠的土地出让金和相关政策优惠资金等事宜按照相关规定和资产转让信息公告约定执行。

5、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交易价款为不含增值税的交易价款,在交易结果确定后,交易价款外增值税部分由乙方按照本项目交易价款支付时限另行自行支付至甲方指定结算账户。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但须由乙方先行垫付,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甲方指定结算账户后,再由甲、乙双方自行结算。

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乙方承担;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转让标的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7、甲、乙双方按照规定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4)、另一方出现本合同所述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情形的。

本合同解除或变更本合同主要条款的,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失效,甲、乙双方需将本合同解除或变更的事项通知大连产权交易所,并将交易凭证交还大连产权交易所。

8、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向大连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或选择向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

9、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条款及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三、后续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清算组后续将办理大连上柴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及债权债务处置等清算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大连上柴资产清算处置收入需先支付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所欠债务等,如有剩余财产,将按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清算工作全部完成后,大连上柴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对本公司利润的影响和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后续有关清算的主要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大连上柴动力有限公司拟进行企业清算所涉及的大连上柴动力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0382号)

2、《设备转让及付款协议》

3、《大连上柴动力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0792号)

4、大连产权交易所《交易结果通知书》

5、《产权交易合同》(编号:20201075)

6、大连产权交易所《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0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2020年6月29日,副董事长唐颖持有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股份3,935,8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止2020年6月29日,减持期限过半,唐颖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20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唐颖的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唐颖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983,97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科达股份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3)。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唐颖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唐颖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