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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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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20-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0-055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69.04元/股调整为48.85元/股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5,793,742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8,188,331股(含本数)。

一、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0年5月7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0年1月15日公司总股本186,225,9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6.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22,909,141.5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60,716,361股。2020年6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9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二、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前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洪杰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5,793,742股(含本数),发行价格为69.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

根据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方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2、发行数量的调整方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认购方本次认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认购股票的最终数量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确定。

(二)调整后

1、发行价格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由69.04元/股调整为48.85元/股,具体计算为: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含税))/(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数)=(69.04元/股-0.66元/股)/(1+0.4)=48.85元/股(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2、发行数量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由不超过5,793,742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8,188,331股(含本数)。具体计算为: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调整后的发行价格=400,000,000元/48.85元/股=8,188,331股。

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后,认购对象认购数量调整如下: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0-056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3.81元/股。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上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09)。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0年5月7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0年1月15日公司总股本186,225,9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6.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22,909,141.5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60,716,361股。2020年6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9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3.81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即:

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90-0.66)+0]/(1+0.4)≈63.81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调整价格上限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3.81元/股的条件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将调整为4,701,457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1.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