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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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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实施公告

2020-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2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HY20232511(以下简称“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9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上述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20-034、2020-041。)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1、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1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72元,共计募集资金53,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00万元(其中不含税发行费1,509.43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90.57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52,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360.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730.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96号)。

截至2020年6月29日,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733.82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购买了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HY20232511,具体内容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中心事前进行委托理财方案筹划与风险评估,事后及时跟踪资金投向,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对资金使用过程编制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内审部负责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参与投资的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参与投资的相关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委托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3)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该笔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5,200万元,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若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

3、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0015),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行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较好的投资回报。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为347,487,968.63元,此次委托理财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4.96%,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到期结算后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上述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20-034、2020-041。)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八、截至2020年6月29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信托”)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万元 、1,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润信托·鑫华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兴业银行金雪球聚利【2020】年第【2】期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168天、365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上述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20-033、2020-041。)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公司效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更好地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产品一: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购买了华润信托·鑫华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二: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购买了兴业银行金雪球聚利【2020】年第【2】期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中心事前进行委托理财方案筹划与风险评估,事后及时跟踪资金投向,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对资金使用过程编制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参与投资的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参与投资的相关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委托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3)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一:

1、产品名称:华润信托·鑫华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信托产品

3、产品认购金额:2,000.00 万元

4、产品起息日:2020年06月29日

5、期限:168天

6、预期年化收益率:4.80%

7、币种:人民币

8、协议生效日期:2020年06月29日

9、交易杠杆倍数:无

10、流动性安排:无

11、清算交收原则:信托计划终止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

12、支付方式:现金

13、履约担保:无

14、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0.1%

15、违约责任: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16、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进行管理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本信托计划为净值型、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投资策略及投资范围如下表。

产品二: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金雪球聚利【2020】年第【2】期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3、产品认购金额:1,000万元

4、产品起息日: 2020年6月22日

5、期限:365天

6、预期年化收益率: 4.40%

7、币种:人民币

8、协议生效日期:2020年6月17日

9、产品投资性质及投资限制:固定收益类,固定收益类产品是指根据监管相关规定,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不得直接投资于信贷资产,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或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发行的次级档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面向非机构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不良资产、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6号)第三十五条所列示资产之外,由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设立、不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发行的产品或管理的资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附属机构依法依规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收益权,面向非机构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不良资产收益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规定禁止或限制理财产品投资的情形。

10、支付方式及到期收益分配:(1)兑付日是客户理财资金到帐日。理财资金到账时间一般情况下不晚于兑付日日终,特殊情况下可延后至兑付日下一工作日日终。如发生延后至兑付日下一工作日日终的特殊情况,兴业银行将通过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将延后支付的情况进行公告。若出现“延期终止”情形或“提前终止”情形,则兑付日相应顺延或提前。(2)兴业银行将在兑付日前1个工作日内通过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网站公布。(3)理财产品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的,则理财产品将按比例(已变现本金/理财初始本金)兑付客户,同时根据产品最新的份额净值计算并支付客户相应的理财资金,客户所持有的理财份额则按比例注销。

从产品起息日起每3个月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11、违约责任: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同时负有过错,则应由双方各自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12、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在北金所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

13、履约担保:由湖州西塞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湖州经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产品一:

(一)受托方情况

1、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是由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基本情况如下:

2、华润信托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如下:

单位:元

3、华润信托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最终资金使用方情况

1、最终资金使用方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2、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如下:

单位:元

3、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产品二:

(一)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1166),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最终资金使用方情况

1、最终资金使用方为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2、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3、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47,487,968.63元,此次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8.63%。此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股东大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管理层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产品一: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的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标的的风险、标的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税收风险、标的资产管理计划本身面临的风险、标的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标的有关的风险、其他风险)、法律及违约风险、政策风险等。

产品二:

投资本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产品管理人及相关服务机构风险、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操作风险、估值差错风险、产品管理人变更风险等。

六、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上述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20-033、2020-041。)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七、截至2020年6月29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