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0-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0-056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胡锦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27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40%。本次办理股份质押后,胡锦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为44,7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8.9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02%。

● 胡锦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健先生、胡爱敏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99,66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42%。本次办理股份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94,092,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4.4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5%。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胡锦生先生的通知,胡锦生先生将其持有的5,50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质押用途

本次质押融资金额主要用于控股股东个人偿还债务及对外投资,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 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胡锦生先生所质押的44,700,000股股份中,其中39,200,000股股份系为公司并购贷款提供担保,占其所持股份数的77.97%。公司依照借款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目前合同执行状况良好。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质押到期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上述股票质押期限届满时,股东将通过自有资产处置变现、银行贷款、股票分红、减持公司股份、对外投资收益等多种途径获得还款来源,具备较强的偿还能力。

(二)控股股东当前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当前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个人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股份当前不存在被冻结或强制平仓等风险,不会对其向公司委派董事席位、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3、胡锦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当前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的资信情况

胡锦生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为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资产为其持有的公司50,274,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40%。除此之外,胡锦生先生拥有房产、股权投资等优质资产。

(五)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近一年,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交易情况主要为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六)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主要用于为公司的并购贷款提供担保,属于银行场外质押,不存在强制平仓风险。再者,公司当前股价稳健,远高于相应融资合同所设置的质押平仓线。因此,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股份质押率虽然较高,但总体风险可控。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个人资金使用安排以及通过自有资产处置变现、银行贷款、股票分红、减持公司股份、对外投资收益等多种方式应对质押风险并降低股份质押率。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0-057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4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0,486,839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

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你公司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根据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丹丹 0576-87718605

邮箱:stl@starrypharma.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何欢、秦雯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苒 021-38677934

邮箱:maran@gtjas.com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