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8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1888号(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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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宁女士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张宏保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朱国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自愿锁定承诺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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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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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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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第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张元园、张宏保、张宁已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31,135,742股股份不计入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朱爽、易双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