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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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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0-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奥特佳

股票代码:002239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新金西路66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0年7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奥特佳股份变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奥特佳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及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苏帝奥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江苏帝奥此次减持奥特佳股份是根据相关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对其持有的奥特佳股份在二级市场强制平仓的行为。该减持的计划及数量在前期已由奥特佳予以公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江苏帝奥目前涉及多起债务司法纠纷,其中部分已经判决,未来12个月内需根据判决结果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逐步减持,或进行司法拍卖。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基本内容

2020年2月25日,江苏帝奥收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法院决定对江苏帝奥持有的奥特佳公司7740万股股份采取执行措施,指令相关托管券商直接在二级市场陆续减持。2020年6月28日,当日减持1135万股,达到权益变动报告标准,触发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义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江苏帝奥持有奥特佳343,750,367股,占奥特佳总股本的10.98%。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江苏帝奥持有奥特佳332,400,367股,占奥特佳总股本的10.6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受限制的情况

江苏帝奥此次减持的股份为奥特佳非限售流通股股份,减持之前已经被人民法院解除冻结。

本次减持之后,江苏帝奥持有奥特佳332,400,367股,占奥特佳总股本的10.62%。其中,226,386,500股已质押,占江苏帝奥持股比例的68.11%,324,600,367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占江苏帝奥持股比例的97.65%。

四、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情况

因奥特佳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将导致江苏帝奥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江苏帝奥于2017年4月6日发布了相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未实施,因此江苏帝奥持有奥特佳股份比例的情况在当时未发生变化。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苏帝奥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含持股被拍卖)奥特佳股份的情况如下:

1 自执行法院裁定开始在二级市场强制减持后,减持次数较多,为方便展示,在此列出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连续90日内的累计减持数量。按照相关规定,此累计减持数量在每连续90日内不得超过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帝奥不存在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授权董事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162号9楼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5260 007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进飞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王进飞(签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非洲子公司向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以下简称“IFC”)申请总额为1.65亿美元(或等值欧元,以下统一以美元表述)的长期贷款,其中Keda (Ghana) Ceramics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Keda Ghana”)、Twyford (SN) Ceramics Limited(以下简称“Twyford SN”)、Keda Zambia Ceramics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Keda Zambia”)向IFC申请的合计7,200万美元贷款,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审核同意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 风险提示: IFC要求债务人在满足一定放款条件时分期发放贷款,对于未达到提款条件的,IFC有权在签署主协议后一段时间内取消提款资格,公司未来可能存在无法满足提款条件,实际获得的贷款金额低于1.65亿美元的风险;随着宏观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变化,非洲子公司不排除可能出现业绩下滑,从而引起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风险。

为满足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非洲建筑陶瓷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非洲建筑陶瓷项目的资本成本,优化资本结构,公司非洲子公司向IFC申请长期贷款。IFC在对公司非洲各建筑陶瓷项目进行了详尽的尽职调查后,认可公司海外陶瓷项目的业务布局和发展前景,决定对公司非洲控股子公司予以贷款支持。2020年6月30日,各方完成了IFC贷款主协议的签署,IFC将为非洲合资公司提供总额1.65亿美元的长期贷款。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贷款背景及必要性

自2016年开始,公司与合作伙伴广州市森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森大”)共同布局非洲国家的瓷砖市场,将公司业务向下游建筑陶瓷行业进行延伸,截止目前,公司已在肯尼亚、加纳、坦桑尼亚、塞内加尔完成建设及运营4个陶瓷厂。4年多来,公司海外建筑陶瓷业务从无到有,实现了快速发展,历年毛利率均超过30%;2019年,公司海外建筑陶瓷业务达成10.61亿元人民币的销售收入,同比2018年增长31.27%。

2019年,广州森大将其在非洲合资公司的持股平台转让给森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大集团”,两者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公司),公司非洲合资公司的另一股东变更为森大集团。目前,公司与森大集团正在启动非洲第5个国家赞比亚的建筑陶瓷项目建设,同时,根据非洲市场的拓展情况,公司和森大集团计划择机启动喀麦隆、刚果金、莫桑比克等国家的项目公司建设。因此,公司海外建筑陶瓷业务在获得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也面临较大的资金需求。

在此情形下,为满足非洲建筑陶瓷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项目资本成本,优化资本结构,公司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长期贷款支持,以促进业务未来的持续发展。

目前,公司非洲子公司的股权架构尚在调整中,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相关调整完成后,公司非洲合资公司股权架构如下所示:

二、协议各方介绍

债务人: Keda Ghana、Twyford SN、Keda Zambia以及暂未启动的喀麦隆、刚果金、莫桑比克项目公司

债权人: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借款总金额为16,500万美元,其中,Keda Ghana借款2,500万美元,Keda Zambia借款3,000万美元,Twyford SN借款1,700万美元,喀麦隆项目借款3,350万美元,刚果金项目借款2,600万美元,莫桑比克项目借款3,350万美元。对于尚未启动的喀麦隆、刚果金、莫桑比克项目,届时可根据公司在非洲实际投资情况,与IFC协商对融资项目进行变更。同时,IFC将根据各债务人的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需求,在满足一定放款条件时分期发放贷款,对于未达到提款条件的,IFC有权在签署主协议后一段时间内取消提款资格。各债务人的最终借款额可根据实际需求与IFC协商调整,但借款总额不得超过16,500万美元。

2、贷款期限:7年

3、贷款利率:根据债务人提取贷款币种决定适用贷款利率,若债务人提取美元贷款,贷款利率为6个月伦敦同业美元拆借利率(USD LIBOR 6M)+ 2.4%;若债务人提取欧元贷款,贷款利率为6个月伦敦同业欧元拆借利率(EURO LIBOR 6M)+ 2.4%(2020年6月29日USD LIBOR 6M 为0.36688 %,EURO LIBOR 6M为-0.33686%,若USD LIBOR或EURO LIBOR为负值时,则取零)。

4、贷款用途:对于已经建设完成的现有项目,资金用于扩大经营经营规模和必要的生产设备更新换代、补充流动资金等;对于计划投资的新项目,将用于新项目的土地购买、厂房建设、设备购买等。

5、还本付息安排:各债务人每年分2次还款,即于借款期限内各年度的6月15日及12月15日前按贷款利率归还相应本息;本次贷款宽限期为2年(即借款前2年内无需归还本金,仅需归还利息),第3-7年采用等额本金方式还款。

四、贷款方基本情况

1、Keda (Ghana) Ceramics Company Limited

公司名称:Keda (Ghana) Ceramics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注册地点:Plot No.5,Ssnit Road,DunkonahAccra,Accra Metropolitan ,Greater Accra, Ghana

主营业务:陶瓷墙地砖的生产、制造与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Keda Ghana 51%股权,森大集团间接持有Keda Ghana 49%股权。

Keda Ghana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2、Twyford (SN) Ceramics Limited

公司名称:Twyford (SN) Ceramics Limited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注册地点:Dakar (Senegal), Almadies,Zone 14,Lot 2

主营业务:建筑陶瓷及其余建筑材料的设计、生产、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Twyford SN 51%股权,森大集团间接持有Twyford SN 49%股权。

Twyford SN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3、Keda Zambia Ceramics Company Limited

公司名称:Keda Zambia Ceramics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15,000赞比亚克瓦查

注册地点:Lamise 4a,Makeni,Kafue road,Lusaka,Lusaka Province,Zambia

主营业务:建筑陶瓷及其余建筑材料的设计、生产、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Keda Zambia 51%股权,森大集团间接持有Keda Zambia 49%股权。

鉴于赞比亚项目尚未建设完成,该公司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喀麦隆、刚果金、莫桑比克项目公司尚未开始投资建设,届时,公司将根据各项目公司的实际投资和经营需求按照协议约定分期提取贷款。

五、本次贷款相关的担保措施

经各公司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本次贷款采取4种担保措施:

1、公司将为上述各债务人向IFC的贷款提供全额担保。目前,公司股东大会已批准为Keda Ghana、Keda Zambia、Twyford SN向IFC申请的合计7,200万美元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森大集团将以其持有的Tilemaster Investment Limited49%股权质押给我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目前贷款金额,负债比率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8.19%。此外,公司于2020年6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得募集资金净额1,133,277,789.32元,该项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待偿还贷款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获得有效降低。

截至2020年6月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含上述7,200万美元的担保)总额为436,78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20,406万元,其中“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上述金额分别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3.92%、90.4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83,668.91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4,020.55万元,上述金额分别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49%、37.42%,无逾期担保。

2、债务人的另一股东森大集团将对本次IFC贷款主协议项下的所有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2019年5月31日,森大集团的财务数据如下:

币种:港元 单位:万元

3、各债务人将分别以土地、设备等自有资产对本次贷款进行抵押担保。

4、各债务人及非洲项目公司持股平台Tilemaster Investment Limted、Brightstar Investment Limited将为其他债务人上述债务分别提供一定担保(具体担保内容尚在商议中)。

六、本次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IFC为世界银行集团成员之一,成立于1956年,总部设于美国华盛顿,是全球最大的专注于私营经济发展的国际开发机构,其在新兴市场耕耘近60年,办公地点覆盖100个国家。IFC重点助推发展中国家企业的成长,旨在促进私营经济发展。自2018年初步接洽以来,IFC对公司非洲各项目公司进行了充分调研,对项目公司在当地基础建设、拉动就业、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充分评估后,最终决定发放贷款。

本次贷款利率大幅低于非洲项目公司当地借款利率和国内借款利率,同时借款期限长达7年,能显著降低公司非洲项目公司的融资成本,提高项目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本次贷款为公司海外建筑陶瓷业务经营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国际化的发展战略,能有效提高子公司现金流,有助于非洲子公司的业务拓展,有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七、风险提示

1、IFC将根据各债务人的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需求,在满足一定放款条件时分期发放贷款,对于未达到提款条件的,IFC有权在签署主协议后一段时间内取消提款资格。鉴于IFC对于债务人劳工保护、环境影响等社会责任的要求较为严格,公司未来可能存在无法满足提款条件,实际获得的贷款金额低于1.65亿美元的风险。

2、自公司进军非洲建筑陶瓷业务以来,各合资公司均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但随着宏观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变化,非洲子公司不排除可能出现业绩下滑,从而可能会引起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4,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CNYAQKF】》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宁波精酿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精酿谷”)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用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循环使用。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回收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CNYAQKF】》。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6月24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4,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189,369.86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6号”《关于核准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865股,每股发行价为19.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7,591,5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131,985.8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0,459,514.15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7)第619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8)。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流动性较强的投资品种,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CNYAQKF】

2、认购主体: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起息日:2020 年7 月 1 日

4、到期日:2020 年9月3日;

5、理财金额: 4,000万元

6、委托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投资种类 比例

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管理,投资对象包括:国债、同业拆借;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具;投资范围为上述金融资产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其中债券资产投资比例为0一80%;同业拆借、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金融资产投资比例为10%-90%。中国银行可根据自行商业判断,独立对上述投资比例进行向上或向下浮动不超过十个百分点的调整。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详见前述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 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 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

2.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宁波精酿谷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用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29日和2019年11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和《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CNYAQKF】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兴太路道森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舒志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骋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庄会涛先生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产能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结果的议案,投票情况见“(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律师:胡菊、吴旻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 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杭电转债自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3,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42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6%。截至2020年6月30日,累计共有人民币30,081,000元“杭电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4,151,65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60442%。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0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杭电转债金额为人民币749,919,000元,占杭电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6.14346%。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2号)核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公开发行了7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8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36号文同意,公司7.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3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杭电转债”,债券代码“113505”。

根据有关规定和《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杭电转债”转股期为:2018年9月12日至2024年3月5日,转股代码“191505”,初始转股价格为7.29元/股。鉴于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杭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7.2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杭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19-042);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杭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7.1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杭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0-022)。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杭电转债自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3,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420股,占杭电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6%。截至2020年6月30日,累计共有人民币30,081,000元“杭电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4,151,655股,占杭电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60442%。

截至2020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749,919,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6.14346%。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1一63167793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0-025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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