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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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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0-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皖仪科技 股票代码:688600

(住所:合肥高新区文曲路8号)

特别提示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仪科技”、“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44%,上市首日跌幅限制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1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3,334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30,343,21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7563%,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C40)。截至2020年6月1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9.70倍。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为38.8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融资融券风险

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环保在线监测仪器及运维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0.75%、60.11%和55.91%,近年来,我国先后发布实施了若干重大环保产业政策,促进了环境监测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为环境监测设备的广泛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未来如果国家环保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环保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发生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相关产品及服务的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技术更新换代风险

公司是一家研发驱动型企业,自成立以来便专注于分析检测仪器的创新研究与开发,主要产品均为自主研发所得。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及时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及新产品,或者不能继续加大在技术研发上的投入力度,强化技术创新能力,保持技术领先,不能持续创新开发差异化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可能出现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在性能、质量及价格等方面优于公司产品的情况,从而导致公司生产所依赖的技术被淘汰或主要产品市场竞争力下降,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造成较大冲击。

(三)客户开发风险

公司产品使用年限较长,相同客户一般不会在短期内频繁采购,导致公司主要客户在报告期内变动幅度较大,公司需持续进行客户开发才能确保公司业绩实现不断增长。如果公司相关新产品的研发进度跟不上市场需求的变化,或者在新领域、新客户的拓展上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则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403.06万元、9,346.49万元和11,667.19万元,占各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04%、29.15%和29.05%,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4.05%、38.91%和29.05%,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高;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账龄较长,占用公司营运资金较多,若应收账款客户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发生大额呆坏账,公司将面临流动性及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五)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受下游客户项目立项审批、资金预算管理等影响,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等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同时各季度确认收入受当期完成安装验收的环保在线监测仪器、检漏仪器等分析仪器数量、规格型号等影响,一般各季度间不会均匀分布。各报告期,公司来源于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合计,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80%、64.06%和63.96%,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收入的季节性变化将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呈现季节性波动,由此导致投资者不宜以半年度或季度报告数据预测全年经营业绩情况。

(六)对政府补助及税收优惠依赖较大的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2,711.53万元、2,806.42万元和3,761.4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7.96%、47.05%和50.61%,占比维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控股子公司白鹭电子自201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白鹭电子自行开发生产软件产品,符合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为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各报告期,公司来源于政府补助及税收优惠的金额如下:

各报告期,公司来源于政府补助及税收优惠的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9.15%、61.23%、62.97%,占比较高,如果未来政府部门对公司所处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有所减弱,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现不可预测的不利变化,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将会有所减少,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新冠疫情”导致的经营风险

2020年1月,我国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重大传染疫情,导致全国各行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应对新冠疫情,各地政府采取封城、人员隔离、推迟复工等措施,公司严格落实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已于2020年2月17日复工复产。若本次疫情未能得到迅速控制,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0年5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75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为“皖仪科技”,证券代码为“688600”;其中3,034.3211万股股票将于2020年7月3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0年7月3日

(三)股票简称:皖仪科技

(四)股票代码:688600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3,334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334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034.3211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0,299.6789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66.70万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承诺限售6个月的账户数量为255个,所持股份数量为1,329,789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00%,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20%。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规定的市值财务指标:“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作为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具体上市标准。

(二)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3,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5.50元/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3,334万元,发行完成后的总市值为20.67亿元,不低于10亿元。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18年度、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4,383.28万元、5,325.93万元;2019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为40,903.40万元。

综上,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规定的市值及财务指标标准。

第三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WANY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次发行前)、13,334万元(本次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臧牧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06月26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0年06月30日

住所:合肥高新区文曲路8号

经营范围:光机电仪器、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环境保护仪器、仪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环境监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维护及汽车销售;环保工程;计算机软件的研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系统集成、技术检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环保在线监测仪器、检漏仪器、实验室分析仪器、电子测量仪器等分析检测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所属行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代码 C40)

电话:0551-68107009

传真:0551-65884083

互联网网址:http://www.wayeal.com.cn

电子信箱:wayeal@wayeal.com.cn

董事会秘书:王胜芳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本次发行前,臧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2,096,834股,持股比例为52.10%。此外,臧牧先生通过成泽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96%股份。臧牧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其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臧牧先生,1972年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1995年至1998年在中科大科技实业总公司中佳分公司任销售经理;1998年至2001年在合肥众成机电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01年至2014年在合肥皖仪生物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3年至今就职于皖仪有限及皖仪科技,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臧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2,096,834股,持股比例为39.0707%。此外,臧牧先生通过成泽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7217%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股票的情况

(一)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监事基本情况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监事3名,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高级管理人员6名。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四)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7名核心技术人员,分别是黄文平、王国东、张鑫、夏明、阎杰、徐明和张荣周。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股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持股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上述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的相关内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本公司债券情况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通过合肥鑫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耀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成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巨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合肥德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行员工持股,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一)鑫奥投资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鑫奥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时,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鑫奥投资自成立起始终规范运行,全部合伙人为公司在册员工。因未承诺自上市之日起至少锁定36个月,故鑫奥投资不符合“闭环原则”。 鑫奥投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鑫奥投资无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

(二)耀创投资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耀创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时,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耀创投资自成立起始终规范运行,全部合伙人为公司在册员工。因未承诺自上市之日起至少锁定36个月,故耀创投资不符合“闭环原则”。 耀创投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耀创投资无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

(三)成泽投资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成泽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时,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成泽投资符合“闭环原则”,自成立起始终规范运行,全部合伙人为公司在册员工。成泽投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成泽投资无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

(四)巨久投资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巨久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时,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巨久投资符合“闭环原则”,自成立起始终规范运行,全部合伙人为公司在册员工。巨久投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巨久投资无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

(五)德能投资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德能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时,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德能投资符合“闭环原则”,自成立起始终规范运行,全部合伙人为公司在册员工。德能投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德能投资无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

五、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10,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下转16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二〇二〇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