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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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0-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 新亿 公告编号:2020-047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较弱,存在较高的经营风险。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无法披露年报可能被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的报告》(公告编号:2020-026),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受前会计师事务所辞任、没有新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审计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截止目前公司目前正与意向审计机构对接沟通,暂未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公司可能无法在相应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如果未能在复牌交易后的2个月内披露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如果公司未能在暂停上市的2个月内披露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如果2019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8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2019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

3、破产清算的风险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新亿股份应当支付的破产费用已在2016年全额进行了预提,其中预留了1.17亿尚未支付。常熟市金澳针纺织有限公司13,901,867.74元、上海颖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898,303.62元一直未于管理人上海黄河律师事务所办理领款手续,出没有和公司联系;天津市力源祥燃料有限公司35,646,371.68元、天津市创捷投资有限公司52,359,116.92元因涉及成清波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为确保资金安全及配合刑事程序的推进,公司已通知黄河所暂停向以上两家上市公司支付清偿款,待公司及司法机关核实清楚情况后再进行处理。具体原因见2016年2月17日公司公告(编号2016-22)。目前,管理人已按照《重整计划》在塔城市中院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后,对于仍未受领的偿债资金移交给新亿股份,由公司继续提存。后续如2016年公告(编号2016-022)及(编号2016-045)的相关问题待公司及司法机关核实确认解决后如未能按照裁定的《重整计划》执行,公司存在破产清算并退市的风险。

4、持续经营能力较弱的风险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较弱,存在较高的经营风险。2018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未能就评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指标(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资源支持等)取得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具体如下:

(1)未能就公司确认的对韩真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韩真源公司”)股权的入账价值和债务重组收益,以及债务重组入账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无法判断形成其他应收款相关债权交易的真实性、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性。

(3)无法评价预计负债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4)未能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云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查询开户信息、获取征信报告等重要审计程序。

(5)无法评价全资子公司云阳科技管理层提供的2018年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6)无法判断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恰当性。一是公司于2015年 12月28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存在被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导致暂停上市的风险。二是公司大股东或其关联方向公司注入资产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5、立案调查风险

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2月28日、2020年5月26日下达《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公司进行调查。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将面临重大违法退市风险。

6、控股股东股权风险

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万源汇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源汇金”)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24,6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51% 。

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