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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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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中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5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1支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无。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无。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2020年2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深银保监罚决字〔2020〕7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汽车消费贷款和汽车抵押贷款贷前调查存在缺失、双录”管理审慎性不足、理财销售人员销售话术不当等11条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于2020年1月20日被处以罚款720万元。

2019年10月12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7号),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成都分行授信业务及整改情况严重失察等违法违规事实,于2019年6月2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合计130万元。

2019年4月16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银保监罚决字〔2019〕80号),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后管理不到位,以贷收贷,掩盖资产真实质量等违法事实,于2019年4月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万元。2019年4月16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银保监罚决字〔2019〕76号),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贷收贷,掩盖资产真实质量;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规模等违法事实,于2019年4月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万元。2019年4月16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银保监罚决字〔2019〕78号),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后管理不到位,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来源审查不严格,贷款回流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违法事实,于2019年4月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万元。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布法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56号,对民生银行总行同业票据业务管理失控、违反内控指引要求计量转贴现卖断业务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案件风险信息报送管理不到位等12项违规事实于2019年12月20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正,并给予合计7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顾立辉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0年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罚字【2020】1号,于2020年2月10日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其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处以2360万元罚款。

2020年3月9日,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3号),因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可回溯基础管理不到位、部分可回溯视频质检结果未反馈给保险公司、可回溯资料不符合监管规定等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1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决字【2019】24号),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审批不审慎、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等违法违规事实,于2019年12月2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合计150万元。

本基金投资于“平安银行(000001)”、“浦发银行(600000)”、“民生银行(600016)”、“农业银行(601288)”、“交通银行(601328)”的决策程序说明:本基金投资目标为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为标的指数成份股,本基金投资于“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票的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他五名证券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①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②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图: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6月20日至2020年3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三(二)投资范围和(七)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因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订的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使用费;

(10)基金的上市初费和月费;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其中,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许可使用固定费不列入基金费用。

在通常情况下,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计提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日计提,按季支付。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订的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的规定,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自然季度)人民币10,000元,计费区间不足一季度的,以一季度计算。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1 月,4 月,7 月,10 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标的指数许可方。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除管理费、托管费、指数许可使用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基金税收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相关代办券商的信息。

5.在“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申购赎回的相关内容。

6.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7.在“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业绩数据。

8.在“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部分:更新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相关内容

9.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80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你公司披露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称,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投资)持有的4345万股公司股份因司法拍卖转让给邢博越,本次权益变动后,金花投资持股比例19.14%,为第一大股东,邢博越持股比例11.64%,为第二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同日金花投资与邢博越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双方均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2020年7月3日,公司披露邢博越修订版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5%一10%,可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取得公司控股权。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请你公司及相关方就如下信息予以核实并补充披露。

1.请公司向股东邢博越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1)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区间;(2)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是否设定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等实施前提;(3)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是否采用非自有资金增持,并说明具体融资安排和对应金额;(4)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未来增持计划的实施是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邢博越修订版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其增持后可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取得公司控股权。如其增持后成为第一大股东,取得控股权,将在两年内不对现公司董事会进行变更,维护上市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后续增持不会发生控股权的争夺。请公司:(1)结合现有董事会构成,补充披露公司目前控制权的归属情况;(2)向邢博越核实并进一步明确,邢博越未来拟增持股份的目的,是否有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意图,如是,明确披露其在不对公司董事会进行变更的前提下,取得公司控制权的具体安排;(3)向金花投资核实并补充披露,金花投资是否计划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如是,明确后续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或者放弃控制权的其他安排;如否,明确其稳定控制权的具体措施或安排。

3.请公司向金花投资、邢博越核实并补充披露:(1)双方是否就公司控制权的安排进行协商、沟通或达成一致意见,如是,明确具体情况;(2)双方是否存在关于公司股份的潜在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股份质押等,如是,明确具体情况,并充分说明相关安排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

4.根据相关公告,邢博越未来12个月增持计划存在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的情形。请公司向邢博越核实并补充披露,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误导性陈述等违规情形,并说明原因。

5.请公司、金花投资、邢博越等相关方及时填报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和进程备忘录,以供核查。

请你公司于2019年7月3日披露本问询函,于2020年7月6日之前回复本问询函并对外披露。如发现信息披露违规情况,我部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要求,尽快要求相关方就上述问题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20年7月2日下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意到有媒体报道称中信集团将收购中信建投的股份,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已内部同意了一项合并计划。

二、澄清声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未获悉有关上述传闻的相关信息,本公司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感谢投资者对公司的持续关注。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国开泰富开航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国开泰富开航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7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0年7月13日。若截至2020年7月13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并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593632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cdbsfund.com/)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3日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国开泰富开航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5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东权益变动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ST金花 公告编号:临2020-032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东权益变动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20年7月2日下午,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意到有媒体报道称,本公司党委会已经批准了关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将收购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计划,以此推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合并。

二、澄清声明

截至目前,本公司未曾召开过党委会审议批准上述传闻所称的相关计划,也未得到任何股东有关上述传闻的书面或口头的信息,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郑重提醒

感谢社会各界对本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有关本公司信息请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本公司官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新疆前海联合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3月19日证监许可〔2020〕480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0年6月17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0年7月17日。

根据统计,截至 2020年 7月2日,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新疆前海联合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疆前海联合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新疆前海联合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0年7月17日提前至2020年7月2日,即自2020年7月3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2020年6月10日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介上的《新疆前海联合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新疆前海联合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新疆前海联合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40-0099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lh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近期,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场内简称:E金融B,基金代码:150318)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7月1日,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178元,相对于当日0.773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52.39%。截止2020年7月2日,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061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追高,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E金融B将于2020年7月3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0年7月3日10:30复牌。

为此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一、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为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类份额,由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场内简称:交银互联网金融,基金代码:164907)净值和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场内简称:E金融A,基金代码:150317)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二、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除了有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三、截至2020年7月2日收盘,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五、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E金融B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关于新疆前海联合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3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0-079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